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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6-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①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90天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②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③认购期认购的本基金份额自2026年6月15日起可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赎回份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90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赎回费用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4.1.1基金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转换转入、转换转出本基金的投资者,免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含固定费用)。

4.1.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50000份转换为诺安货币A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非直销机构购买了5万份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至T日其持有期不少于90日,希望在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货币A。

T日,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净值为1.2000,赎回费率为0,T日该非直销机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0.3%。则计算如下:

因诺安货币A的申购费率为0,低于0.3%,故本次转换不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为0);而诺安货币A的面值(即净值)为1.0000。

转入诺安货币A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基金份额×T日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净值×(1-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T日诺安货币A的净值=50000×1.2000×(1-0)÷(1+0)÷1.0000=60000.00份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任一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其它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基金管理人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司旗下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通情况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临时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为准。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是否支持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相关优惠活动请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基金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基金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目前,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仅销售A类基金份额,销售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示,敬请投资者关注。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3)本基金已于2026年3月23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3月23日披露的《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同时,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非直销渠道机构投资者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2026年4月2日起已暂停接受机构投资者通过所有非直销渠道提交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6)本基金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将另行公告。

(7)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8)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