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6-024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公司第四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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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6-02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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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06110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0317-3556143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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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6-023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上午10:15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刘增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防范履职行为与信息披露相关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提升经营决策效能,严控决策风险,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国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理层履职行为,厘清权责边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压实董事会审计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审计委员会运行流程、提升履职效能,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长履职行为,明确履职范围、权责边界与工作流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董事会运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保障公司决策合规、运转高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规则》。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决策行为,健全“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当前实际,公司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大化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运作,强化资金统筹管控、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稳健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沧州大化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增先生、张光艳女士、王寿根先生、班洪胜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 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6-02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出具进一步规范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大化”)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出具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为长期稳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中国中化作出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承诺事项的背景
基于中国中化下属材料科学业务所属上市公司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企业的目标,同时也为了促进公司发展、保持公司独立性、并谋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兼顾相似业务所涉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的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中国中化积极与相关方沟通研讨、分析论证,寻求其他更为彻底和长期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计划在条件成熟后推进实施。
二、本次承诺事项的内容
中国中化将自本承诺做出之日起5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沧州大化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业务合并/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或业务整合,以解决沧州大化与中国中化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将持续从主营业务、经营模式、销售区域等方面进行严格划分以确保中国中化下属子公司与沧州大化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本承诺在中国中化间接控制沧州大化期间内持续有效。
本承诺函所载内容自沧州大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立即自动生效。
三、本次承诺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增先生、
张光艳女士、王寿根先生、班洪胜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本次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中化是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的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