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共5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5.625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4.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96,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2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13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光华股份”,证券代码为“001333”,自2022年12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28,000,000 股。
2023年12月8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3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6250%(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计为5名,分别为孙杰风、孙培松、孙梦静、姚春海、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风华投资”)。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
(二)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6月1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5.62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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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杰风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志康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宇敏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副总经理黄凯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间接持有的股份需遵循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及相关规定;(3)上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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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光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