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6-035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218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微至”)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6.38万股,预留授予2.7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
3、授予价格:16.92元(调整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对象共计43人,预留授予对象1人,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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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9年六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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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5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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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薪酬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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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为各授予日的相关信息。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部分的11.68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作废失效。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第一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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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18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符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184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8日,即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等待期已经届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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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事宜。
(五)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7日。
2、可归属数量:10.6704万股。
3、可归属人数:43名。
4、授予价格:16.92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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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5年4月21日。
2、可归属数量:0.5480万股。
3、可归属人数:1名。
4、授予价格:16.92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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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184万股。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6月7日为授予日,授予符裕女士4.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符裕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符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本次事项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6-03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薪酬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中,有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获授的 0.2916万股(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合计作废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有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获授的 0.2340万股(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合计作废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不涉及作废情形。
上述共计0.525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0.5256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本次事项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6-037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功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184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议案。
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符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本次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中,有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获授的0.2916万股(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合计作废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有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获授的 0.2340万股(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合计作废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上述共计0.525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