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纳入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并修订招募
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国证通信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情况,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95;场内简称:通信ETF嘉实;以下简称“本基金”)标的指数纳入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为更好地满足基金运作需求,根据相关业务规则、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15日起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调整申购与赎回章节中现金替代的相关内容,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份证券现金替代相关规则,并相应补充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修订涉及的相关规则自2026年6月15日起生效。本次修订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请参考附件。
本公告仅对招募说明书修订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客户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
附件:“嘉实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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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ETF嘉实;基金代码:1595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6月11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10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203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6月12日开市起停牌,自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6月1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基金代码:16072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6月11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287元,截至2026年6月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2.0427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后续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6月1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ETF),敬请投资者关注产品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行投资。
2、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