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叶伟飞先生是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31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5%)。叶伟飞先生拟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10月5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34,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68,6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董事叶伟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叶伟飞。
(二)持股情况:叶伟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1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三)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34,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68,6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四)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七)其他说明:叶伟飞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叶伟飞先生作出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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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伟飞先生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叶伟飞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部分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叶伟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叶伟飞先生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叶伟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