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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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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6-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3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2026年6月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补充发出后两项议案资料,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在公司综合楼104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将无法利旧及回用的机器设备资产实施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租赁机构申请融资租赁回租借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公司机器设备为租赁标的物与金融租赁机构开展人民币金额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关联方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协议、办理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等相关事宜的有关法律文件。上述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接受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雪原先生、杨乃辉先生、王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雪原先生、杨乃辉先生、王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3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具体如下: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二次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具体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等具体事宜。本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长根据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不超过578,034,68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

本次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3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6月11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天津建龙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的控股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已纳入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管理。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及其他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股份认购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6月11日,公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同日,公司与天津建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天津建龙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的控股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已纳入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管理。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及其他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股份认购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二)股份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西宁特钢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三)补充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补充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起生效。

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四)其他

补充协议系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和完善,系《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提及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有约定的,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为准。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