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6月5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郭清海先生、郑小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提名郭清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郑小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李昇平先生、陈名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提名李昇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提名陈名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6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5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清海先生、郑小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昇平先生、陈名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名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郭清海先生简历
郭清海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现东华大学)化学纤维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第25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科学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颁布的行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担任广东蒙泰纺织纤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揭阳市华海投资有限公司、揭阳市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担任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2018年11月担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丙纶分会会长。2020年12月至2026年5月担任揭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理事长。2021年至今担任化学纤维关于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至今担任揭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六届执委会主席(会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会长。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年5月至今担任揭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清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4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郭鸿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郑小毅先生简历
郑小毅,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担任广东蒙泰纺织纤维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担任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500股,另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1%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141,120股股份。郑小毅先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3,620股。
郑小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查询,郑小毅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昇平先生简历
李昇平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汕头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汕头大学)副主任,2025年12月至今任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昇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陈名芹先生简历
陈名芹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清华大学访问学者。担任汕头大学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审计研究中心主任。受学校委派兼任汕头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监事。曾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佳奇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世长运(广东)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4月至今任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名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及种类、金额: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开展业务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4%,该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和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3、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
鉴于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已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三、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进而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但是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二)为控制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三)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及风控建设。公司所有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及时评估已交易远期外汇产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严格控制违约风险。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公司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根据各子公司之间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推进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纳塔”)碳纤维及差别化腈纶一阶段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广东纳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金额74,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建设揭阳分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作为参加行)组成贷款银团。广东纳塔并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惠来县不动产权第0011712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额不超过14,315.25万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4,400万元。
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塔”)为上述贷款以其持有的广东纳塔87.91%股权作为质押,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权利质押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2,000万元;并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广东纳塔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4,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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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8月21日
3、注册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8号楼105、106号房(仅限办公使用)
4、注册资本:人民币36,4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郭清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纳塔持有其87.91%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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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广东纳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3、债务人: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4,400万元
7、保证期间:(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上海纳塔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3、债务人: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柒亿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74,000万元
7、保证期间:(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广东纳塔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人(甲方):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3、债务人: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物:《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2024)惠来县不动产权第0011712号)项下土地使用权
6、担保额度:不超过14,315.25万元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上海纳塔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出质人(甲方):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3、债务人: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权利质押担保
5、质押物:上海纳塔持有的广东纳塔87.91%的股权
6、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5,492.14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0,001.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一阶段项目银团贷款合同》;
2、公司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上海纳塔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4、广东纳塔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5、上海纳塔与建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30日14:4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议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议案2.00应选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6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7:00止
3、登记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煜
(2)联系电话:0663-3904196
(3)传真:0663-3278050
(4)邮箱:zqb@gdmtxw.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6
2、投票简称:蒙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即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中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提案1.00应选人数2人)中,选举方式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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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