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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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4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6月27日,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26年6月26日到期。截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使用额度未超过125,000万元,且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4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4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75,8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3、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5、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的持续影响,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6、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受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公司审慎投资策略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8、截至2026年6月2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006.7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4年7月23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5年6月26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6年6月11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仍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3,750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2、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4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27.0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2)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1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12.92万份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7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53.22万份予以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5月15日届满,对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12万份予以注销。本次共计注销2,879.26万份股票期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针对上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影响公司股本,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5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盟”)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8.246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56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产盟持有的标的公司28.2461%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股权变更事项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支付交易对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相关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并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5、公司尚需继续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所需履行的全部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之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

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3. 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交易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