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因与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2026)渝0157执10379号】,公司及财信弘业未履行相关给付义务,被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相关情况
1、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
2、执行法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3、执行依据文号:(2023)渝0105民初31268号
4、案号:(2026)渝0157执10379号
5、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21,399元
7、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8、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的情况
1、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
2、被限制消费情况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04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财信发展、财信弘业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财信发展、财信弘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财信发展、财信弘业及法定代表人鲜先念、赵久富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被执行及限制消费案件。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