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董事离任暨选举董事长、
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董事离任暨选举董事长、
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魏树源先生,董事陆伟根先生及张勇先生提交的辞任函。公司董事长魏树源先生及董事陆伟根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等相关职务;董事张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上述董事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选举常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议案。
● 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溪洁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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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魏树源先生及董事陆伟根先生、张勇先生提交的辞任函。魏树源先生及陆伟根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相关职务;张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魏树源先生将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董事长职务;陆伟根先生及张勇先生将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魏树源先生辞任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故其董事职务的辞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任董事之日生效,在此之前魏树源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其董事长职务的辞任,将于辞任函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陆伟根先生及张勇先生的辞任,将于辞任函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魏树源先生及陆伟根先生、张勇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三位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董事推荐函,因公司董事长魏树源先生及董事陆伟根先生到龄退休,上述两位董事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经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研究,推荐高莉女士及翁少羽女士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认为高莉女士及翁少羽女士符合董事任职条件,提名高莉女士及翁少羽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汪溪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汪溪洁女士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溪洁女士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有效运作,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总裁常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战略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补选常艳女士为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高莉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职工董事汪溪洁女士担任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
本次涉及调整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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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正式生效。新任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魏树源先生需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
高莉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1999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院长办公室外事主管兼行政文秘;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以下简称“医工总院”)院长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医工总院院长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医工总院机关工会主席;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医工总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医工总院管理部门工会主席。2015年1月至今,担任医工总院审计与法律事务部主任;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医工总院管理部门党支部书记。2022年4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6年3月至今,担任医工总院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新闻发言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翁少羽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任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办事处党务专员;2011年7月至2015年1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管理部门团支部书记;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历任医工总院院长办公室行政专员、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与行政事务部主管、主任助理、管理部门党支部委员,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管理部门党支部委员,2025年6月至今,担任医工总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管理部门党支部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少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常艳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医科大学(现浙江大学医学院)学士,浙江大学医学院硕士,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安评中心研究实习员。2002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安评中心助理研究员。2006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安评中心党支部书记。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任安评中心主任助理。2008年2月至2010年8月,任安评中心副主任。2010年8月至2017年11月,担任益诺思有限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2016年6月至今,任翱鹏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任南通益诺思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深圳益诺思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今,任美国益诺思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艳女士通过公司员工专项持股平台上海翱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益诺思股份数253.5907万股,未直接持有益诺思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汪溪洁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现任公司总裁助理、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08年07月至2015年02月,任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毒理部专题负责人助理/专题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部长;2015年03月至2018年07月,任上海益诺思毒理事业部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部长;2018年08月至2025年01月,任上海益诺思毒理事业部助理总监/总监/高级总监/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科研管理部部长/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25年01月至2026年04月,任上海益诺思放射影像评价中心总经理、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26年0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溪洁女士通过公司员工专项持股平台上海翱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益诺思股份数53.2280万股,未直接持有益诺思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199号中心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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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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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bo@innostarbio.com)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199号益诺思
联系电话:021-50801259
电子邮箱:bo@innostarbio.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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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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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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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为进一步壮大核心研发力量、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公司结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相关要求,新增认定汤纳平先生及汪溪洁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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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汤纳平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毒理事业部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专题负责人、专题负责人助理;2012年8月至2025年1月历任上海益诺思专题负责人、一般毒理部副部长、毒理部部长、毒理研究事业部高级总监;2025年1月起任上海益诺思毒理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汪溪洁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裁助理、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08年07月至2015年02月,任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毒理部专题负责人助理/专题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部长;2015年03月至2018年07月,任上海益诺思毒理事业部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部长;2018年08月至2025年01月,任上海益诺思毒理事业部助理总监/总监/高级总监/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科研管理部部长/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25年01月至2026年04月,任上海益诺思放射影像评价中心总经理、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26年0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技术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26年0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