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 2026-06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以电子通信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莫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6-06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6-06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6-06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 2026-06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颉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和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产生的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莫云女士、张立忠先生、谈松林先生、毛长青先生、邵丽君女士、张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臧日宏先生、岳彦芳女士、冯玉军先生

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如下:

董事长:莫云女士

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及主任委员的情况

1、战略与ESG委员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审计委员会

4、提名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岳彦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裁:谈松林先生

副总裁:宋维平先生、王跃华先生、尹伟先生

财务总监:王英女士

董事会秘书:尹伟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尹伟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鲁永婷女士、何琴琴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鲁永婷女士、何琴琴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六、换届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宋维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邵丽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莫云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历。莫云女士系大北农研发体系创始人,建立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曾任北京大北农农业科技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董事长,绿色生物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8,119,831股,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邵根伙先生的配偶,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立忠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南京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专业学士。1999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饲料产业黑龙江区、东北三省、山东区负责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62,868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谈松林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大学生物工程专业,1999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江西区总裁、中南区总裁、福建区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绿色巨农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谈松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3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毛长青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师、中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北京创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长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邵丽君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法学学士。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HK1432)非执行董事、NONGYOUCO.,LTD.董事、内蒙古圣牧高科牧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8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张颉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在职MBA结业,历任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部总监,担任北京创种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国际农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国际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5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臧日宏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秘书、金融系主任、金融系党支部书记,现任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2025年9月,任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9月,任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日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岳彦芳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和硕士生导师,2023年8月退休,但继续参与学院的部分教学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康斯博格埃素(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市文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成都朝合普尔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彦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冯玉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朝阳法律评论》主编。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法经济学、比较经济法、法律全球化理论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宋维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原四川畜牧兽医学院)畜牧专业学士,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生态学硕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生态学博士。历任四川畜牧兽医学院(现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成教学院常务副院长、副教授、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副总裁,中国农民大学副校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技术中心主任,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三亚崖州湾国际农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北农国际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维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16,409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1、王跃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现太原科技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任职于大同矿务局。1999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集团基地财务经理、北方事业部财务经理、饲料动保产业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集团战略金融平台负责人、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2、王英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部财务部主管,审计管理部经理,会计管理部总监,产业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集团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英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5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3、尹伟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务证券中心法务经理、法务总监、证券法务平台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安徽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丰沃新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智农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大北农环球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巨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丰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4、鲁永婷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安大学会计硕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22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永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5、何琴琴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琴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7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颉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张颉先生将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组成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张颉先生简历

张颉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在职MBA结业,历任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部总监,担任北京创种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国际农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国际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5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7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706,600股股份用途由“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上述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00,078,565股变更为4,280,371,96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00,078,565元变更为4,280,371,965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和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月27日,工作日9:0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

邮编:100194

联系人:鲁永婷

电话:010-82478108

邮箱:luyongting@dbn.com.cn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6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莫云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22人,代表股份509,388,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06%。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437,325,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70%。

(1)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318人,代表股份72,063,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9人,代表股份72,063,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6%。

3.部分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498,74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反对9,52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3%;弃权1,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15,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242%;反对9,52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08%;弃权1,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0%。

2.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484,093,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42%;反对22,43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48%;弃权2,85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67,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985%;反对22,43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58%;弃权2,85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58%。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非独立董事莫云

同意491,348,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85%;反对15,241,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1%;弃权2,79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3%。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2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67%;反对15,241,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02%;弃权2,79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0%。

3.02非独立董事张立忠

同意491,946,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59%;反对14,468,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04%;弃权2,97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6%。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2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65%;反对14,468,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80%;弃权2,97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5%。

3.03非独立董事谈松林

同意491,57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35%;反对14,63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31%;弃权3,17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4%。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52,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848%;反对14,63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86%;弃权3,17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66%。

3.04非独立董事毛长青

同意491,74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66%;反对14,38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9%;弃权3,257,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5%。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2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189%;反对14,38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09%;弃权3,257,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3%。

3.05非独立董事邵丽君

同意490,785,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80%;反对15,001,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9%;弃权3,60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1%。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6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52%;反对15,001,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65%;弃权3,60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3%。

4.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4.01独立董事臧日宏

总表决结果:同意482,23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03%。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14,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2.3266%。

4.02独立董事岳彦芳

总表决结果:同意480,019,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44%。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693,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2451%。

4.03独立董事冯玉军

总表决结果:同意481,8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31%。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572,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1.85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曾祥娜、刘皑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曾祥娜、刘皑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