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
2、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送达的《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782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国华
3、证券代码:000004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因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4月28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披露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1622.39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64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2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3、电子邮箱:ruanxuli@sz000004.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
5、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或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6月23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3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每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1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送达的《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782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2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004
2、证券简称:国华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6月23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3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3、电子邮箱:ruanxuli@sz000004.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
5、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或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1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七、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