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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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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202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6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资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等;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管理职责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薪酬确定依据及具体构成、绩效薪酬的分配原则、薪酬计划与执行情况、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财务部协助、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实施和日常发放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绩效考核

第七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每年根据公司效益及业务变化情况进行核定。

第八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个人经验/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其绩效考核维度如下:

(一)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口径预算净利润完成情况);

(二)安全考核指标(是否有发生重大安全/消防事故);

(三)管理考核指标(公司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合规性考核指标(有无政府行政及证券监管处罚情形、ESG管理运营状况等)。

针对上述四个维度,根据职位和工作内容赋予权重,在年度结束后,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年度绩效考核。

第三章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应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薪酬的止付与追索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重大安全/消防事故、违法违规、经营风险事件等,对负有责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部分或全部扣减当年绩效奖励;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索已发放的绩效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因财务造假、会计差错、重大错报导致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信披违法等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或因失职、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公司薪酬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2026-02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职工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个人经验/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公司相关董事2026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职工董事2026年度薪酬共计为1,087万元,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年金由公司缴纳的部分。

五、薪酬发放

公司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六、薪酬止付追索

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2026-02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个人经验/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2026年度薪酬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26年度薪酬共计为1,320万元,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年金由公司缴纳的部分。

五、薪酬发放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六、薪酬止付追索

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2026-02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14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制度提交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职工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赵汝泉先生、余元堂先生及梁小丹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职工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此议案关联委员赵汝泉先生、余元堂先生回避表决。

三、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周二)9:30在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职工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6年6月26日以前将相关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二) 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29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358910

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章侃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