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45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文件。
3、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文件。
4、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46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收购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亿新材”)和温萍合计持有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20,233,784股股份,占威领股份总股本的7.7646%(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同日,山南锑金与领亿新材、温萍就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5)。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锑金终止上述《股份转让协议》。
二、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的原因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对外投资之标的股份交割以威领股份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1)威领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威领股份2025年度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将导致或可能导致证券监管机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情形。
威领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威领股份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对外投资之标的股份交割条件未能满足。
自威领股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以来,公司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持续开展审慎评估工作,结合上述情况及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评估结果,公司决定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山南锑金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的付款条件及标的股份交割条件尚未达成,山南锑金尚未支付股份转让对价,标的股份尚未实施交割。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系山南锑金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并结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形。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