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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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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24日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11:0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田婷

电话:0512-52905993

传真:0512-52905996

联系电子邮箱:ir@invotech.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2”,投票简称为“英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毅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际翔、何利、王珊、独立董事余锡平、王军伟、王志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60元/股调整为14.58元/股,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60元/股调整为14.58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已达到本次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及归属比例均为80%,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剩余20%未解除限售的22,2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14.5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剩余20%未归属的11,01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83,55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14.5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第二个归属期涉及的41,31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5,830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326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5,83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502,300股减少至58,396,47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58,502,300元减少至人民币58,396,470元。

公司拟对变更注册资本涉及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本次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6-03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40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44,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价格:14.58元/股(调整后)。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0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部分的简述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14.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851.57万股的0.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3.08%;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5.60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额外限售期

(1)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6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600股。

2、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60元/股调整为14.58元/股。

3、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已达到本次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第一个归属期剩余20%未归属的11,01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第二个归属期涉及的41,31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1月4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

(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人数:40人;

(二)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4,064股;

(三)授予价格:14.58元/股(调整后);

(四)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及其获授数量。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解锁、本次归属、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本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定价依据、资金总额和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及授予价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为89,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3、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部分的简述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29.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851.57万股的0.5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66.92%;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15.60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7、额外限售期

(1)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激励计划,届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400股。

2、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60元/股调整为14.58元/股。

3、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已达到本次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剩余20%未解除限售的22,2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14.5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83,55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按14.5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为2024年11月12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

(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解除限售人数:34人;

(二)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9,120股;

(三)授予价格:14.58元/股(调整后);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及其获授数量。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