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ST立航 公告编号:2026-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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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6年6月16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立航科技。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ST立航”变更为“立航科技”
(三)股票代码:603261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6月16日
第二节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项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4,459.34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为33,506.57万元,利润总额为-20,609.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10.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325.55万元,2025年末的净资产为51,189.92万元。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6月12日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15日停牌一天,自2026年6月16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简称将由“*ST立航”变为“立航科技”,股票代码仍为603261,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度限制由5%变为10%。
第四节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ST立航 公告编号:2026-030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 《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8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分析,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其中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382.61万元,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076.72万元,同比增长42.31%,占全年营业收入58.3%。除飞机零件、地面保障设备等业务外,公司披露其他产品及业务确认收入3,130.69万元,同比增长126%,毛利率为-8.25%。全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952.77万元,主要为承包、经营性转租与销售铁屑等收入。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76.81%,客户集中度较高。
请公司:(1)结合第四季度主要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收入确认政策依据与一致性,售后条款,是否为新增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资金往来等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且在全年中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说明其他产品及业务最近两年的交易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背景,具体产品,主要客户,获客渠道,合作时间,对应交易金额,定价政策,货款结算政策及回款情况,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原因,相关客户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政策,毛利率为负仍大幅开展该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等。
(3)按照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就其他产品及业务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实是否存在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并逐项对照规则进行补充说明。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收入确认的核查措施、核查比例以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结合第四季度主要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收入确认政策依据与一致性,售后条款,是否为新增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资金往来等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且在全年中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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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述,从客户结构来看,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大型主机厂及各类科研院所,客户群体以军工行业配套单位为主。客户均为本公司的非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无异常业务合作与资金往来情形。从合同签订时间来看,大部分业务合同签署于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年末集中突击交易、跨期调节业绩及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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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利君股份、新研股份、西菱动力的主要收入为航空类业务和非航空类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的取数口径均为公司总营业收入。爱乐达和广联航空主要业务均为航空业务,取数口径为公司总营业收入。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收比例为58.26%,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1)从可比公司的季度收入情况来看,军工行业业务收入存在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比重普遍要高于前三季度。
(2)公司受部分客户项目整体计划安排,承接的项目配套产品于2024年末至2025年下半年陆续完成产品出厂验收及现场交付,于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并相应确认收入,该项目对应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5,678.47万元。除该项目的影响后,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41.78%。
(3)公司主要业务为航空装备的研发与制造。研制流程需要经过设计确认、原材料采购、零件加工、部件装配、整体安装调试、试验、交付验收等过程,生产周期从数周到数月不等。对于主机厂配套供应商来说,下游客户一般在上年末或年初制定生产计划,交付验收往往集中在第四季度,公司第四季度收入确认较高属于行业正常情况。
公司近三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均较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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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及前述分析所示,剔除部分不具备同行业可比性客户项目影响后,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为41.78%,该占比与2023年度和2024年度基本持平,贴合公司自身经营季节性的特征,交易具备真实商业实质。公司不存在年末突击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收入确认政策与往期保持一致,核算口径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二)补充说明其他产品及业务最近两年的交易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背景,具体产品,主要客户,获客渠道,合作时间,对应交易金额,定价政策,货款结算政策及回款情况,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原因,相关客户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政策,毛利率为负仍大幅开展该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等。
1、公司近两年其他产品及业务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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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客户,获客渠道,合作时间,对应交易金额,定价政策,货款结算政策及回款情况
如上表所示,2025年公司披露其他产品及业务确认收入3,130.69万元,该收入包含主营业务其他类产品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其中主营业务其他类产品收入2,186.0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44.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已在营业收入扣除表中予以扣除。
2025年度,主营业务其他类产品收入2,186.09万元中,主要产品为航空包装箱、取样装置、仿真软件及技术开发服务、机载挂架等,主要为公司航空装备制造主业的延伸配套产品,对应客户也基本为军工行业配套单位。产品系公司以往存在的和成熟的产品,在2025年年报收入项目分类统计中不属于已披露的收入大类,故将其分类到其他产品收入中。
一般而言,公司获客渠道主要为军工配套市场公开业务对接、长期行业口碑积累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合作方式拓展而来。定价政策主要结合产品用料成本、生产工时、加工难度及市场同类产品行情协商确定价格。货款结算及回款情况方面,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执行,普遍采用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或分期结算模式,部分项目预留一定比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尾款。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原因,相关客户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政策,毛利率为负仍大幅开展该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等。
(1)扣除已在营业收入扣除表中扣除的其他业务收入外,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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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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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以上客户主要为航空产品配套单位,合作期限较长,成熟稳定,除已在营业收入扣除表中扣除的与北京汇航鼎畅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的租赁收入外,其他客户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航空工装、地面保障设备及各类配套产品,于产品交付客户并完成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针对军品项目实行暂定价结算模式,履约完成并验收后按合同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军方出具最终审价结果后,将暂定价与审定价格之间的差额调整计入当期损益。软件平台、检测装置等业务,在完成交付调试并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附有质保条款的业务全额确认收入,质保金正常列报为合同资产,收入确认标准规范统一,符合行业经营特点与会计准则要求。
(3)2025年和2024年公司其他产品及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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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5年度公司其他产品及业务整体毛利率为-8.25%,主要系其中“其他业务收入”部分(含承包、经营性转租与铁屑销售等)毛利率为-44.39%所致,该类业务收入已按规定在2025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中予以扣除。剔除其他业务收入后,公司主营业务中其他类产品收入2,186.09万元,同比增长159.35%,毛利率为7.36%,具备基本盈利性。该类业务系主要为公司航空装备制造主业的延伸配套产品,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且能实现正向毛利,对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消化闲置产能、稳定客户合作关系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公司持续拓展该业务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三)按照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就其他产品及业务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实是否存在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并逐项对照规则进行补充说明。
1、其他产品及业务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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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产品及业务确认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2025年度,公司扣除营业收入952.77万元,其中将其他业务收入中的铁屑收入、承包收入及经营性转租收入944.60万元和主营收入的其他产品中的贸易业务8.17万元进行了扣除。
针对营业收入的其他产品及业务中,尚未扣除的营业收入产品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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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尚未扣除的其他产品及相关业务,大多为公司往年已布局开展的成熟经营项目,经营模式成熟,具备长期稳定开展的基础与业务持续性。其中包装箱、表层取样装置等业务,由下属子公司恒升力讯长期稳定经营,拥有成熟业务经验与稳定运营体系;仿真、机载挂架等各类军品配套业务,由母公司组建专项研发团队、专业生产车间及配套职能部门常态化组织生产运营,公司在人员配置、技术研发、生产线搭建、市场拓展等方面均形成持续性资源投入,积累了行业经验与业务能力,相关业务经营具备合理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综上,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除已扣除的营业收入外,不存在需要予以扣除的其他收入。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事项及营业收入,会计师执行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控制测试,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模式的相关内容;
2、通过了解公司业务情况、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等,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评估,进而评估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获取客户明细表,通过企查查、官网等方式对本年新增主要客户进行工商背景核查;选取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收入函证比例为93.42%,回函经调节后相符比例为90.36%,针对未回函函证逐一执行了替代测试;
4、对新增主要客户执行现场走访程序,评估交易的真实性;
5、获取产品明细表,检查了确认收入对应的合同,核对了相关合同信息和主要合同条款;
6、抽取收入对应项目的生产记录进行检查,以确认项目的真实性;
7、根据合同金额对确认收入金额进行了重新测算;
8、检查了确认收入对应项目的产品发货单、验收单等原始单据,并对相关时间点进行了复核,针对主营业务收入核查比例为95.86%;
9、通过检查客户回款的银行流水核查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
10、结合存货监盘程序及公司出库、物流单据等,关注是否存在已确认收入未发货的情况;
11、通过比对项目名称及合同图号,检查存货结转营业成本是否完整;
12、了解公司行业政策、行业环境,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变化、毛利率波动情况;
13、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通过检查生产工时、验收单等单据,确认营业收入的完整性。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营业收入进行扣除,剩余尚未扣除的营业收入不存在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二、关于业绩亏损与毛利率大幅下滑
你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31.02万元、-9,393.56万元、-20,810.62万元,亏损幅度持续扩大。2026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213.68万元,同比下降146.22%。你公司2025年度毛利率为-24.06%,同比减少30.27个百分点,其中,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毛利率为-49.18%,同比减少60.53个百分点;其他产品及业务毛利率为-8.25%。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7.25%,远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请公司:(1)分产品分别列示营业成本各构成要素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遴选政策、合作时间、采购产品及金额、近三年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结算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
(2)结合订单获取、客户销售情况、产能利用率、产品定价机制变化、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等,量化说明主营产品毛利率连续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该情况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后续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及主要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如有,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分别列示营业成本各构成要素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遴选政策、合作时间、采购产品及金额、近三年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结算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营业成本构成要素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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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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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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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2025年度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和其他产品的营业成本增幅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板块营业成本上升,从直接材料、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三方面来看。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系收入规模增加(剔除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合同审价因素的影响后),公司2025年度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营业收入为29,245.42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88.63%,成本相应增加所致;人工成本增加主要系客户2项目为定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人工工时高于常规产品,同时,该项目需派驻技术人员赴甲方现场完成洁净清洗、洁净装配、安装调试,以及配合客户完成系统联调试验,项目周期较长,人工投入成本较高所致;制造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客户2和客户4项目为定制产品的特殊工艺,外协加工费较高,相关金额详见问题2-(二)-1-(2),致使整体制造费用增加。
其他产品营业成本增加,一方面是部分研制产品跟研周期长、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导致成本相应增加所致,另一方面是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致使整体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2、同行业可比公司成本结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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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成本结构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可比公司与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如爱乐达主要业务为航空零部件加工制造;利君股份航空业务主要为工装模具制造、数控零件精密加工、航空钣金零件加工制造及航空航天部组件装配;新研股份航空业务主要为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制造;西菱动力航空业务主要为零部件制造;广联航空主要业务为航空工装、零部件制造,以及无人机平台制造。
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航空业务板块中主要以零部件加工制造为主,也涉及部分工装业务,其中,零部件加工业务主要以来料加工制造为主,公司除零部件加工业务外,还涉及地面保障设备、工艺装备及航空智能装备的设计与制造,需自行采购原材料、半成品等物料完成生产制造,故成本结构整体存在一定差异。
3、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前二十大供应商情况
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前二十大供应商主要采购情况如下:
(1)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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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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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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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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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括遴选政策、合作时间、采购产品及金额、近三年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结算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营产品多为定制化,通用标准化物料占比偏低,非标产品较多,不具备单价对比性。本次选取部分代表性产品开展价格对比分析,从采购价格整体趋势来看,多数物料采购价格保持平稳,仅少数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小幅上涨,价格波动整体是可控的,对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小。
从近三年前二十大供应商采购总规模来看,采购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从遴选政策来看,公司建立了供应商遴选准入机制,按照准入标准筛选合作供应商;从合作时间来看,双方合作周期较长,合作关系良好;结算政策均为阶段性付款结算;从供应商情况来看,供应商均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无关联交易情形。
(二)结合订单获取、客户销售情况、产能利用率、产品定价机制变化、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等,量化说明主营产品毛利率连续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该情况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后续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及主要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如有,请充分提示风险。
1、主营产品毛利率情况
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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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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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5年度,存在合同调价/部队审价的情况,扣除该事项后,2025年实际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度毛利率较2024年度变动情况如下(下述毛利率分析均以扣除2025年调价/部队审价影响后进行比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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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项目毛利和收入结构占比两个方面分析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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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2025年度毛利率较2024年度下降,主要系工艺装备毛利率下降影响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销售商品价格有所降低
受行业政策和竞争加剧影响,工艺装备市场普通存在低价中标的情况,公司为稳定现有市场份额,顺应市场行情主动下调产品投标报价与实际销售价格,工装产品整体成交价格走低,盈利空间被压缩,即便本期业务订单量大幅提升、收入实现增长,但受低价定价影响,产品盈利水平未能随收入同步提升,定价下行带来的盈利空间具有一定限制。
(2)产品成本有所上升
1)工艺装备直接人工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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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5 年公司工艺装备业务直接人工同比有所增长。主要因客户2项目为定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人工工时高于常规产品,同时,该项目需派驻技术人员赴甲方现场完成洁净清洗、洁净装配、安装调试,以及配合客户完成系统联调试验,项目周期长,人工投入成本偏高,该项目直接人工共计 659.08 万元。另一方面,主要是业务营收规模提升,人工成本随之增加。
2)工艺装备制造费用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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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5年度工艺装备制造费用较2024年有所增长。一是营收规模提升,致使费用同步增加;二是客户2项目为定制产品特殊工艺,生产环节外协加工投入较高,对应制造费用为3,878.09万元,客户4项目受特殊生产工艺,外协加工费等对应制造费用为445.76万元,致使工艺装备制造业务板板块整体费用增加。
3)工艺装备直接材料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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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5年工艺装备直接材料成本变动,主要受该类业务收入规模增加致使材料投入同步增加,营业收入增幅为63.80%,直接材料成本相应增幅为56.75%。
综上所述,工艺装备毛利率下降,除价格因素影响外,主要受部分产品特殊生产工艺影响,导致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增加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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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毛利率的计算不含以往年度产品在2025年度调价的部分。
如上表所示,本期公司毛利率7.92%,低于同行业平均22.35%,主要系以下原因所致:一是订制化产品较多,使得非标产品占比较大,部分项目基础加工需外协完成,致外协成本增加;二是在由于定制化产品,采购方面无法形成规模采购,致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综上毛利率偏低属于正常经营情形,收入成本核算合规,不存在人为调节利润情况。
3、公司措施及判断
公司管理层针对经营亏损现状,积极落实各项改善措施,调整业务承接方向,减少低盈利业务的合作,集中资源开发优质项目,优化整体收入结构。一方面全面推进公司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严格预算管理执行,同时优化生产运营流程,控制原材料、人工及各项管理费用支出,进一步压缩营业成本。另一方面继续维持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增进合作空间,不断提高业务议价能力,提升利润空间,扭转经营亏损的局面。
结合目前行业情况、成本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划来看,管理层判断公司毛利率不会继续走低。后续随着业务结构的不断优化,各项降本办法落实到位,公司毛利率将稳定并有所上涨,整体盈利情况将逐步好转。
三、关于待审价合同
前期公司公告显示,根据公司对“待审价后收取的货款”情形的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针对尚未审价的产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合同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在收到审价文件后调整当期营业收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历史上不涉及已完成军方审价的情况,亦不涉及审价后收取货款的合同的实际审价和收款情况。2025年年报显示,本报告期根据会计准则及价格调整政策,对以往年度已确认收入的部分产品进行价格调减,冲减了本期营业收入11,223.93万元,导致净利润减少9,624.46万元。本报告期合同资产中待审价后收取的货款账面余额为13,069.3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为10,748.72万元,计提比例为82.24%。
请公司(1)补充披露“冲减本期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包括前期交易时间、产品类型、客户、待审价合同金额、调减金额、调减占比、调减依据、结算情况,并说明该事项对本期及以前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相关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2)逐笔披露合同资产中“待审价后收取的货款”对应的交易情况,包括合同签订时间,产品类型及金额,客户,收入确认时间及政策,回款情况,待收取货款金额及占比,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原因及计提政策。
(3)详细说明暂定价交易的审价评估过程,包括主要依据、假设、参数及预计审价时间等,并与同行业公司对比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结合最新审价情况与准则等规定说明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合规。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冲减本期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包括前期交易时间、产品类型、客户、待审价合同金额、调减金额、调减占比、调减依据、结算情况,并说明该事项对本期及以前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相关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1、“冲减本期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及对本期及以前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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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所示,公司2025年度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主要系来自于客户1的B型挂弹车项目、B4单位的C型挂弹车项目的情况,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客户1 B型挂弹车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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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4单位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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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1)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公司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要求,核心原则为控制权转移原则,并结合军工行业特性形成了细分业务的具体规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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