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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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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6、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7、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5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9、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万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505万份。

董事孙志芳为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50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5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030万份,预留47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18人,行权价格为3.4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5人,行权价格为3.41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两期分别行权的比例为50%、50%;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两期分别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本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6、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7、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5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9、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期间说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7月14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7月13日届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自2026年7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自主行权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激励对象方可开始自主行权。实际行权起始日以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公告的日期为准。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50%,即公司1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05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7年7月13日。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对首次授予中合计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6月13日;

2、行权数量:股票期权1,505万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17名;

4、行权价格:3.41元/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7年7月13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小数点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部分11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的行权数量为1,505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7年7月13日。

经审核,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1,505万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17名;

4、行权价格:3.41元/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7年7月13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小数点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9、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