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5,794,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930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152,827.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93,158,81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8,952,859股。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实际转增股数,较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转增股数少1股,系尾差所致,实际转增股数为93,158,809股。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5,794,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93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737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386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93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65,794,0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8,952,85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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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22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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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数量以及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58,952,858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09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艳卫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暂行)〉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截止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2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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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6年6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会不设置“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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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