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98元(含税),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73,830,259.6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5,650,949股。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98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58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5,503,16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1,154,11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6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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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2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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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最新股本241,154,114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收益为1.00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15-4637899
传真电话:0715-435150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