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2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6月14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预计2026年度将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子公司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3,5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表决同意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庄存伟先生作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女士作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辞职、免职及离任后续管理工作,明确离职流程、工作交接、责任界定、保密义务及履职约束等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监管要求,结合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民爆行业高危属性及合规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2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
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运输”)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的子公司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高争”)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500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提前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6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了表决。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关联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到股东会标准(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预计金额(详见公告编号:2026-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多布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2269.48338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2MA6T3NQU49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芝高争为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股份”)子公司;高争股份为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建筑构建产业园幸福路5号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6日
历史沿革: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金32269.48万元,主要从事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年产90万吨环保型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2020年投产,是巴宜区人民政府以招商引资与区扶贫公司挂钩的方式入驻林芝市巴宜区建筑构件产业园,生产工艺为熟料加工,生产技术先进、可靠、节能低耗。
主要业务:水泥制造。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2023-2025年,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业绩稳增、产能优化、技术突破、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生产的“高争”牌水泥产品长期、广泛应用于国家和我区重大建设项目,现主要服务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国防道路建设项目、乡村振兴项目、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民用基建项目等等,是林芝市范围内各重点项目水泥供应的重点保障单位。
林芝高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林芝高争为高争股份子公司,高争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林芝高争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林芝高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争运输根据林芝高争生产工作需要,提供运输服务,完成林芝高争所需运输任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高争运输拟与林芝高争签订水泥运输合同及原材料运输合同,高争运输根据林芝高争需求,向林芝高争提供运输服务,负责林芝高争部分项目的水泥运输及原材料运输工作,预计产生运输费用3,500万元。
1.运输服务及范围(水泥运输):
(1)货物品类:散装水泥;
(2)运输范围:从林芝高争水泥粉磨站运输至指定项目工地;
(3)新增项目或特殊情况根据路况、运距等由双方协商定价。
(4)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
(5)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高争运输需提供足够数量车辆及指定车型以保障林芝高争货物按时按量运达指定地点,一般自林芝高争报单之日起2小时内安排车辆,且不得超过48小时将当批货物送达目的地,否则林芝高争有权根据客户延迟到货违约条款要求高争运输进行全额赔偿并可切换其他运输服务商开展运输业务。
(6)高争运输需保证自身道路运输许可证合法有效,针对本合同服务提供的所有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均处于安全状态、合法合规、持有相关资格证件,并与其承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购买相关保险,在货物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违法违规行为均由高争运输全部负责,与林芝高争无关。
(7)高争运输运输人员到达林芝高争指定卸货地点需听从现场指挥与安排,保密项目严禁发生拍照、录像及发布社交媒体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生将由高争运输及其驾乘人员全权承担相关责任。另外不得随意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破坏林芝高争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8)高争运输工作人员及运输人员需对林芝高争发货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对林芝高争竞争对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一旦违反,林芝高争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高争运输承担相关损失及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9)高争运输需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出具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期间如有变更需重新提供授权书),负责林芝高争散装水泥运输合作事宜,进行车辆安排、调度、物流跟踪、收货人对接、对账、结算等相关工作。
(10)高争运输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交由任何第三方履行。
2.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水泥运输):
(1)高争运输先运输,双方在每月25日根据高争运输及收货人出具的签收回单进行对账(以林芝高争出厂磅单数量为依据,如有磅差需高争运输自行承担),对账确认后由高争运输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如有调整以国家税务机关出台的最新税收政策为准),再由林芝高争申报资金流程支付运费。
(2)以上运费因政府、交警、交通、运输监管部门政策及燃油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运输运费价格。
3.运输服务及范围(原材料运输):
(1)货物品类:原材料(熟料、石膏、石灰石);
(2)运输范围:拉萨-林芝;
(3)新增项目或特殊情况根据路况、运距等由双方协商定价;
(4)高争运输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高争运输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专业的驾驶人员。
(6)为保证运输质量,高争运输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国家标准;
(7)高争运输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至林芝高争;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林芝高争;
(8)如非高争运输原因,发生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高争运输应及时通知林芝高争,林芝高争应立即协调处理收货事宜,并承担对高争运输造成的相关损失;
(9)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林芝高争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
(10)高争运输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交由任何第三方履行。
4.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原材料运输):
(1)林芝高争付款前,高争运输应当向林芝高争提交增值税发票、拨款申请书等拨款申请材料,高争运输未按林芝高争要求提供拨款申请材料的,林芝高争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因高争运输未按林芝高争要求提供拨款申请材料导致林芝高争无法按时付款的,林芝高争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每月进行对账,共同签署对账确认单:高争运输根据对账确认金额,向林芝高争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林芝高争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款项:票据仅限高争运输认可的国有大型银行开具,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票据支付比例不超过年度应付金额的50%。林芝高争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对账确认之日起3个月。实际运输的原材料(石膏、石灰石、熟料)结算吨数,以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出厂磅单数据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经公开招投标、询比价等交易程序,再与关联公司反复进行商业谈判所确定的,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藏建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金额合计为2,182.45万元。
■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高争运输拟与关联方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2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6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提案1.00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6月2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高争民爆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002827@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6年6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