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6-02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钱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钱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钱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增加国际市场销售份额,降低出口业务风险,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和资本优势,公司拟将部分出口业务委托关联方进行代理销售,同时增加与关联方的出口销售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6-026)。
关联董事钱正先生、孙久红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2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公司办公楼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林特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实林特钢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继。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被合并方实林特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实林特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实林特钢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0744304197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法定代表人:巴俊波
注册资本: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压延钢加工、金属材料(除金银)及机械配件加工、制造、销售,电机维修服务,冶金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除金银)销售;冷拔材(含圆钢、六角钢、方钢)、磨光材、银亮材生产,电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由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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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吸收合并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承继实林特钢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实林特钢作为被合并方,将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
(二)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原实林特钢员工由公司内部妥善安置。
(三)其他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实林特钢有助于实现资产、人员和管理架构的优化整合,提高运营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林特钢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26-02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钱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钱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钱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钱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钱正先生在推动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对钱正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余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余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余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杰先生,汉族,出生于198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FMBA学位,持有CFA、ACCA、FRM和CIA证书。曾任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料贸易处处长协理、宁波沙洲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保税区沙钢资源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沙钢(上海)商贸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锦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沙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砼飞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沙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张家港锦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翔博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26-02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因
为增加国际市场销售份额,降低出口业务风险,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和资源优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出口业务委托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国贸公司”)进行代理销售,同时增加与沙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国际”)的出口销售业务。公司与沙钢国贸公司及沙钢国际的实控人同为沈彬先生,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与沙钢国贸公司代理出口业务拟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0.6%向关联方支付代理费。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是为增加国际市场销售份额,降低出口业务风险,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和资源优势。其支付代理费是对关联方服务成本的合理补偿,该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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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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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公司与沙钢国贸公司的实控人同为沈彬先生
2、沙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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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公司与沙钢国贸公司的实控人同为沈彬先生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为新增关联交易,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内容是公司将部分出口业务委托沙钢国贸公司进行代理销售,同时增加与沙钢国际的出口销售业务。所支付代理费是对关联方服务成本的合理补偿,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为准,增加与沙钢国际的出口销售业务采用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为增加国际市场销售份额,降低出口业务风险,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和资源优势。公司的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比例适当,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产品的运营和销售均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6-02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日
至2026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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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6年6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6年6月16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及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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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以函件、传真等通讯方式登记,显示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通讯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9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4-56678441
传真:024-56688966
联系人:朱女士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2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林特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实林特钢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6-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6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朱女士
(3)邮政编码:113000
(4)联系电话:024-56678441
(5)传真号码:024-56688966
(6)邮箱:dshbgs@fs-ss.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