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天准转债”自2026年6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天准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7,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7.20万手(872.00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22,406.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593.57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9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87,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2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准转债”,债券代码“11806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2月18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2月1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可转债持有人如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则不能将其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准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办
联系电话:0512-62399021
邮箱:ir@tztek.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8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准科技”)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飞女士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1)。
4、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
5、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6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7、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3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9、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10、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497元(含税)。2026年5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1330元/股-0.497元/股=13.6360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和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未通过不符合归属条件,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10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1330元/股调整为13.6360元/股,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一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1330元/股调整为13.636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未通过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作废处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0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0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29.00万股,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19,360.00万股的2.22%。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6360元/股,即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3.636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总人数为4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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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24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4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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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B、C、D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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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档及以上时,其当年实际可获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飞女士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1)。
(4)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
(5)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6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7)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9)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10)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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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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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0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五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第五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7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8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6月15日,因此第五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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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合计3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6.0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归属46.0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6月15日。
(二)归属数量:46.05万股。
(三)归属人数:3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3.636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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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2名,除11名激励对象(包含前四次归属期时离职的7名员工)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和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未通过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期不能归属外,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可归属的3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五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归属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手续,且须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手续。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五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