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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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1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部分条款做了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未做变动。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9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日

至2026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盛建华、潘淑新、苏州新典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 东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9号西典新能证券部

(七)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 9:30-11:30,14:00-17:00

(八)联系人:李冬

联系电话:0512-66165979

传 真:0512-66165979

邮 箱:IR@wdint.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WEST DEANE NEW POWER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公司”)

● 投资金额:总投资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为符合北美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实现长期参与北美区域市场业务,拟对泰国公司股权架构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West Dean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公司”)、West Deane New Power (SG)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与新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科技”),拟对泰国公司增资,增资后泰国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其中香港公司拟增资1,400万人民币,新加坡公司拟增资12,600万人民币,新盛科技拟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最终出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SHENG JIAN HUA(盛建华)先生和PAN SHU XIN(潘淑新)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新盛科技50%的股权。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增资经公司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将根据泰国项目实际生产运营需要、当地注册资本实缴需求等情况分批缴纳。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北美客户对供应商资质要求调整,影响公司北美市场业务参与权。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推动海外业务发展进程,为符合北美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实现长期参与北美区域市场业务,拟对泰国公司股权架构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与新盛科技,拟对泰国公司增资,增资后泰国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其中香港公司拟增资1,400万人民币,新加坡公司拟增资12,600万人民币,新盛科技拟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最终出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将根据泰国项目实际生产运营需要、当地注册资本实缴需求等情况分批缴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SHENG JIAN HUA(盛建华)先生和PAN SHU XIN(潘淑新)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新盛科技50%的股权,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新盛科技

(1)新盛科技基本信息

(2)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新盛科技成立后未发生经营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二)增资标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香港公司

(1)香港公司基本信息

(2)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香港成立后未发生经营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2、新加坡公司

(1)新加坡公司基本信息

(2)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新加坡成立后未发生经营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泰国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泰铢,香港公司持股10%,新加坡公司持股90%。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注册成立后未发生经营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其他

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标的公司注册成立后未发生经营业务,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泰国生产基地是公司全球化布局的第一站,通过优先开发北美核心客户,带动公司技术能力和市场地位的提升。为应对北美地区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的调整,实现公司在北美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故对泰国公司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本次增资后将符合北美客户要求,将有利于公司开展北美市场业务。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北美客户对供应商资质调整,影响公司北美市场业务参与权。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6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满足政策合规要求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增资事项。关联董事SHENG JIANH HUA(盛建华)先生、PAN SHU XIN(潘淑新)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增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世嘉科技(002796)、华翔股份(603112)等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恒立液压(601100)、固德电材(301680)等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飞,202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固德电材(301680)等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达利(002850)、科力尔(002892)等多家上市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飞、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