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不存在其他变化。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等相关程序。授权有效期与董事会获得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一致。
议案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