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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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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将回购专用账户中146,04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措施为对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详见2026年6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不涉及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投向,不损害股东利益。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0)详见2026年6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钟蓉女士因工作调整,其任职公司计划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产品研发合作,并可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经营。鉴于该事项可能影响其履职独立性,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视业务合作进展,其或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罗建民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待深交所审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1)详见2026年6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20,68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2、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3年。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2年。

4、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8个月。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上述授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授信实际落地情况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剂。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公司参照保证金机制向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关联公司元应科技、霁林科技提供2026年度融资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参照担保保证金比例标准,向被担保方元应科技、霁林科技两家参股关联公司申请财务资助。

《关于公司参照保证金机制向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2)详见2026年6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3)详见2026年6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46,047股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同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1、方案内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43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13,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08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5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92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63,143,421.9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2、回购股份库存股现况

截至目前,该次回购计划仍有146,047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上述期限已届满,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该次回购计划账户中146,047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的变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76,369,85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46,047股。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09,4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5.25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599,85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55,741.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3,944,112.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379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为“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人感知技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现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为统筹优化公司整体产业空间布局,完善生产、研发、办公一体化配套体系,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战略,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论证,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增加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

及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钟蓉女士因工作调整,其任职公司计划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产品研发合作,并可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经营。鉴于该事项可能影响其履职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视后续业务合作情况,钟蓉女士或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钟蓉女士原定任期至 2027年5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在董事会完成增选前,钟蓉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钟蓉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对罗建民先生个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考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罗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罗建民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证明。

罗建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建民先生简历

罗建民,男,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 MBA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移动绍兴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分管经营副总经理、衢州移动、绍兴移动、金华移动总经理、浙江移动浙中信息产业园总经理、浙江移动巡察办主任。罗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1、钟蓉女士书面离任报告;

2、关于提名罗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说明;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副总裁离任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国梁先生、王振凯先生、罗建强先生的书面离任报告。因公司精简管理层级、推动管理重心下沉,强化各业务板块自主运营效能,王国梁先生、王振凯先生、罗建强先生提请离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国梁先生、王振凯先生、罗建强先生离任事项自书面离任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上述人员离任副总裁职务后,均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履职其他相关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高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书面离任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照保证金机制向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为参股关联公司浙江元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应科技”)、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霁林科技”)融资担保,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相关风险,参照担保风险防控体系下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在两家公司资金盈余、且调拨资金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着市场化定价、合规化运作的原则,公司拟向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本次资助总额不超过对两家参股公司担保总额的15%,预计2026年度申请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可滚动循环使用,借款利率拟定为3.0%,具体以双方正式协议约定为准。该笔资金实质用于对冲对外担保风险,发挥类似担保保证金的风险缓冲作用。

(二)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0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元应科技、霁林科技为博众数智的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鉴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照保证金机制向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众数智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元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元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60599633J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68-1-302

(4)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俞涛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蓄电池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2、历史沿革

元应科技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曾用名包括“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和“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6月正式更名为元应科技。主要聚焦新能源和电子领域。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4、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元应科技40%股权,博众数智持有元应科技34.25%股权,其他股东持有剩余25.75%股权。

5、关联关系说明

(1)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0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按照相关规定,元应科技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持有元应科技40%股权,博众数智持有元应科技34.2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元应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6、资信状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38P388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 888 号 110 室

(4)注册资本:12,661.273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潘凌云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计算机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纤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20年4月1日

2、历史沿革

霁林科技成立于2020年4月1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轨道交通设备销售、新能源设备销售等多个领域。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4、股权结构

5、关联关系说明

(1)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0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按照相关规定,元应科技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霁林科技40%的股权,博众数智持有霁林科技 6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霁林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6、资信状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借款的定价参考市场借款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借款及相关协议。实际业务办理时,在总额度内实行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区间拟定为3.0 %,参照市场同期同类型资金拆借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借款期限、付息方式、还本安排、违约责任等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2026年度为参股关联公司元应科技、霁林科技提供担保,为有效防范和缓释相关担保对应的或有风险,参照担保保证金管理思路,在两家公司资金结余充足、且调拨资金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向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申请财务资助,进一步筑牢公司风险防控体系。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交易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财务资助能够对冲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提升公司整体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元应科技、众合霁林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5,880.27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22,405.93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参照保证金机制向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1、公司2026年度拟向参股关联公司元应科技、霁林科技申请财务资助,主要目的在于防范因公司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或有负债风险。该安排参照担保保证金管理的思路,在两家参股公司资金结余充足且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申请财务资助的方式形成风险对冲机制,提升公司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筑牢公司风险防控体系。该交易安排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参照市场公允利率水平确定,交易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交易流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参照保证金机制向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公司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1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1日(星期三)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①截至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即: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议案(1)至(3)业经2026年6月15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特别说明

①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②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议案(3)关联股东(即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投票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0571-87959026

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01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01日(星期三)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万明勇的书面离任报告。因个人本职工作繁忙,万明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其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万明勇先生离任事项自书面离任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万明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书面离任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