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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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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巍先生、杜元钊先生、陆春良先生、张荆京先生、陆黎明先生和吴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和赵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郦仲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郦仲贤先生自2022年12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郦仲贤先生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 年12月29日止。除郦仲贤先生外,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巍:1986年生,硕士。历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珠海横琴安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易昇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安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伊赛里斯认知商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亨通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亨通国创(苏州)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横琴亨通永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华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亨通文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亨芯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亨通永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星钥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兼任十四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全国工商联执委、江苏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党支部书记等职务。

崔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0,200股;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与崔巍先生系父子关系。崔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杜元钊:1965年生,博士,研究员。历任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第二检疫室主任,诗华动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杜元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元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春良: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生技部经理、销售部经理、营销副总助理、生产副总经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盛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通(海南)国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亨芯硅基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内蒙古亨芯石英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亨通能源科技(射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盟固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五一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凯布斯连接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云帆鼎信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五一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科大亨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华业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甘肃国通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瀚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绿能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陆春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陆春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荆京:1971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工程师,总装备部后勤部试验装备物资局助理员,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企划部主管、企业发展部副主任、主任,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亨通新材料产业集团总裁等职务。

张荆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荆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黎明:1974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永康机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等职务;现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亨翔(海南)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诺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人民阅读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陆黎明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份400万股;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陆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燕:1985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副经理、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规划部总监,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雄安亨通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亨通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巨丰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亨通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吴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明朴:1952年生,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材料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工程教育材料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委员。历任湖南大学半导体物理教师,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授,教育部材料类专业教指委秘书长,国家工程教育材料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秘书长,铜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中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材料学院副院长,材料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现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格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长沙中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汪明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明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郦仲贤:1956年生,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江苏省审计厅科员、副科长、科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副所长(副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副董事长、副所长,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所长,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安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所长、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郦仲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郦仲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彬:198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律师。历任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江苏东大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汉盛苏州管委会主任等职务,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汉盛(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汉盛苏州管委会主任,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赵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保,为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为亨翔(海南)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为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为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为2026年度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下属控股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0,000.00万元的担保。除亨通铜箔增加担保额度外,其他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未发生变化。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签署担保预计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6年度。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上表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新增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预计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6年度。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相关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控股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82,66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日

至2026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1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

联系人:杨钧皓

联系电话:0572-8219166

传真:0572-8237099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巍先生、杜元钊先生、陆春良先生、张荆京先生、陆黎明先生和吴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选举崔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杜元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选举陆春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选举张荆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选举陆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选举吴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和赵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郦仲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汪明朴先生、赵彬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郦仲贤先生自2022年12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郦仲贤先生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 年12月29日止。

(一)选举汪明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郦仲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选举赵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五、关于延长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合伙企业概述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雍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2018年1月12日、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普通合伙人及减资的议案》,同意上海雍棠调整出资总额(全部实缴到位),由20,100.00 万元调整为14,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0,000.00万元调整为14,0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海雍棠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FP28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2469号3幢2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上海雍棠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8、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9、经营期限:10年,自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或提前结束基金经营期限。

二、关于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情况

鉴于上海雍棠经营期限即将届满,且所投项目尚未全部退出,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上海雍棠经营期限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次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上海雍棠延长经营期限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雍棠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