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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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秀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10,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6,567,768股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非公开发行4,642,500股已于2025年8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实际控制人包爱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1,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实际控制人周巨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前述股份系财产分割所得。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包垚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包思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包航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该三人股份为继承所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包秀锡先生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该股份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董事张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5,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年2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部分董事、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该减持计划涉及7名股东,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秀银先生减持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包爱芳女士减持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周巨芬女士减持公司股份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包垚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剩余700股未完成减持;包思娇女士减持公司股份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包航榆女士减持公司股份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剩余1,500股未完成减持;张东先生减持公司股份3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现将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上表持有数量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2、上表持有比例以公司减持计划披露日总股本234,771,002股作为计算基数。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周巨芬女士因操作失误,截至2026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000股,较计划减持的102,000股超出1,000股,存在超额减持的情况。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周巨芬女士因操作失误,截至2026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000股,较计划减持的102,000股超出1,000股,存在超额减持的情况。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因实际控制人周巨芬存在超额减持1,000股情形,股东包航榆、包垚崇系周巨芬子女,为弥补对市场的影响,该两人自愿放弃本减持计划中剩余股份合计2,200股的减持,并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周巨芬女士因操作失误,截至2026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000股,较计划减持的102,000股超出1,000股,存在超额减持的情况。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股东在发现上述超额减持情况后,已主动通知公司,并出具了关于本次减持的情况说明。股东周巨芬女士及公司已就该事项进行深刻自查与反省,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后续,周巨芬女士将系统学习股份减持相关监管规则与证券交易操作流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