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创业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6月16日起调整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并修改《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
本基金拟将销售对象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拟将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限制调整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二、调整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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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基金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的调整,自2026年6月16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四、本次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相应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ost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