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于2026年9月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5,000,0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对实际发行情况的承诺,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计算,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8.32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24.40万元;假设202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上升10%;(3)较上期上升20%。
7、在预测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为基数),不考虑潜在稀释性普通股(如限制性股票激励等)情形,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金富华南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扩产项目以及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扩产项目,相关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液冷行业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储备,对公司成功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应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产生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特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5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9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董事会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公司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熊平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6年06月2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0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议案2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议案1、议案2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6月29日(星期一)、06月30日(星期二)、07月0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3000,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将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07月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霜
电话号码:0769-89164633 传真号码: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8”,投票简称为“金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5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2.51元/股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科技”或“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1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51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0万股的0.93%。首次授予1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5%,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80.25%;预留部分4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8%,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19.75%。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2.51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本次激励对象范围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2、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3、2026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6年6月8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说明
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17日
2、授予数量:195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5人
4、授予价格:32.51元/股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95万股。授予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按照2026年6月16日收盘价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首次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5,807.10万元,2026年-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未做变更调整。截至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未超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6年6月17日,并同意以32.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