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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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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43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6年6月16日上午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八人(发出表决票八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八人(收回有效表决票八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烈权先生、张电先生、蹇丹女士、秦君先生、张佳茹女士五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出五位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查燕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44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5年7月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陈烈权先生、张电先生、蹇丹女士、秦君先生、张佳茹女士五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五位非独立董事。

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查燕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资格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张光忠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烈权先生,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1987年至1995年历任石首市化学试剂厂新产品开发部技术员、技术科科长、设备科科长、设计室主任、供销科科长、副厂长;1995年至1997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1997年至2004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任湖北鑫慧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4年至2006年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2010年任湖北楚源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10年5月至2017年5月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多次被授予石首市“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荆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湖北省石化厅曾授予其“九五计划先进个人”,2012年荣获荆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荣获荆州市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等荣誉称号,2014年入选荆州市十大经济人物。并先后担任第八届石首市政协常委,第四届荆州市政协委员,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委员。

陈烈权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232,163,82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475,626,790股)的9.38%,是本公司的大股东之一。陈烈权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张电先生,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荆州市自来水总公司郢都水厂干事、办公室职员;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项目管理员、综合办公室干事;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储备部部长;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任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改事业部部长,兼任荆州市同欣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任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荆州城发教育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2026年4月任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任荆州城发教育公司董事长、荆州市大数据集团董事总经理、荆州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张电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蹇丹女士,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1月至2011年5月,任长江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2012年6月至2021年4月,先后任荆州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兼任荆州楚王车马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22年7月,任湖北文旅荆州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任荆州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2022年3月,兼任荆州市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兼任湖北荆州楚王车马阵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任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任荆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蹇丹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4、秦君先生,男,汉族,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职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1月至2017年8月历任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任投资发展部、棚改事业部职员、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3月历任荆州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部部长、荆州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经理;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历任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经理;2021年至今任荆州城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2月至2026年4月历任荆州市城发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荆州市白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26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秦君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5、张佳茹女士,女,199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伯明翰大学财务管理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任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业务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张佳茹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平先生,男,196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梅平先生1982年8月至1984年8月在荆州师范专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87年6月至2003年12月在江汉石油学院化学工程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化学工程系副主任、主任;2004年1月至2015年6月任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2015年7月至2019年6月任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院长;2019年7月至今任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2011年12月至2024年11月任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2024年12月至今任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监事会监事长;2013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化工学会理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梅平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10万股本公司股票,持股占比0.00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徐前权先生,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江大学法学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前权先生1983年7月至1986年4月在国家气象局任教师;1986年5月至1999年10月在荆州师专任教师;1999年11月至2003年4月在荆州师范学院任教师;2003年5月至2023年12月在长江大学任教师;2012年7月至2019年7月任长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2019年7月至2023年6月任长江大学法学院人文社科处处长;2015年5月至2021年8月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47)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1990年4月至今历任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6年5月18日至今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76)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90年4月至今历任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6年5月18日至今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76)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徐前权先生是荆州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荆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武汉、荆州、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荆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8月入选首届民政部社会事务专家、全国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2020年12月入选首届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曾经荣获全国优秀仲裁员、荆州市十佳律师称号;曾任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徐前权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查燕云女士,女,中国国籍,1966年5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PACC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上交所董秘资格证、基金资格。1985年7月至1992年6月任湖北水泥机械厂主管会计;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黄石建材供销公司财务科长;1995年1月至2002年6月任黄石大信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任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市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财务负责人;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沿海绿色家园风控总监;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湖北美岛服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2019年至2025年10月任湖北新华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任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武汉恒致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2025年11月至今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20)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查燕云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45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选举张光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张光忠先生将与公司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光忠先生简历

张光忠先生,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光忠先生自1996年至2010年4月先后在湖北楚源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北华丽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国际贸易部、生产调度室、生产部、招标投标科、人力资源部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2010年4月至2017年4月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光忠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43,596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111.69%;本次经审议通过的授信和担保足额办理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194,765.91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63.3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进出口银行批准的为准)。本次流动资金贷款可享受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及中央财政贴息支持,有效减少财务支出。上述授信由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授权能特公司和石首能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和石首能特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石首能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石首能特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能特公司和石首能特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3、住 所:石首市楚天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67%股权,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石首能特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石首能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向荆州农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能特公司为石首能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石首能特的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37,596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57,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9,096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5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8,765.91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5,226.08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2,327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1,212.83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61.36%。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43,596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111.69%。本次经审议通过的授信和担保足额办理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194,765.91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63.31%。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4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2、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6月17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5位候选人),独立董事3人(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6月2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9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层。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层

邮政编码:434000

联 系 人:庄凌

联系电话:0716-8029666

联系传真:0716-8020666

电子邮箱:nenterzqb@163.com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2”,投票简称为“能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提案2,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