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杨明远(身份证号4302811978******59):
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2026〕3号)。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1-50121078
传 真:021-5012103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