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建信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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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6月17日起,以上券商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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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6月17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以上券商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s://www.sdicsc.com.cn/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简称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17日起,变更以下基金的基金简称,各基金基金代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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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增青岛银行为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6年6月18日起,青岛银行将代理销售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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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网址:www.qdccb.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青岛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7日
关于建信中证A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关于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集并召开了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5日17:00时止。
2026年6月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根据计票结果,本次大会本人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27,000元。上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大会未能成功召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召开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关于召开建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公证书
(五)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