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向赣州宝明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授信额度。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分别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1号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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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3、债务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确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系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39,758.3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00%。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43,929.6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
2、公司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3、宝明精工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