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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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6-045

债券代码:242114 债券简称:24天地一

债券代码:242304 债券简称:25天地一

债券代码:259269 债券简称:25天地二

债券代码:259414 债券简称:25天地三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地源)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原告陕西赫文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赫文章公司)诉请西安天地源赔偿经济损失27,331.35万元及利息2,135.48万元(截止2025年11月20日),以及至实际支付之日产生的利息。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截至目前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含调解)或执行结果为准。

西安天地源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传票》[(2026)陕0113民初16043号]和《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收到诉讼文件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诉讼机构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369号

原告:陕西赫文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的案件内容及请求

(一)诉讼的案件内容

2010年1月,原告与西安天地源签订《协议书》,约定以西安明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合作平台,在西安市曲江新区范围内,寻找土地使用权进行合作。2014年2月,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终止上述《协议书》。

2015年1月16日,公司下属西安天地源曲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买方式获取西安市曲江新区“QJ8-5-5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实际由西安天地源曲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立开发建设。

原告认为,其按照《终止协议》约定履行了义务,在西安市曲江新区范围内寻找到目标土地。其与西安天地源约定双方合作开发土地,但因多种因素双方未能继续签订书面合作协议。西安天地源自行将上述地块全部开发完毕,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西安天地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331.35万元;利息2,135.48万元(截止2025年11月20日),以及至实际支付之日产生的利息;

2、依法判令公司对西安天地源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截至目前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含调解)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