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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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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3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6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峰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 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6年6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 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3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70% 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股

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或“转让方”)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受让方”)转让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霖”)7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200万元),作价22,960万元。

本次交易前,宁夏天霖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具体转让价款参照《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联合中和评报字(2026)第1086号)中的评估金额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夏天霖30%股权,宁夏天霖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292214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童建国

4、注册资本:51,081.8723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2日

6、住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户外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东港五路1号)。

8、股东情况:童建国(实际控制人)持股36.4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43%,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1%,其他股东合计持股53.99%。(说明:以上数据来源于永和股份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95,358.56万元,净资产为574,931.3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20,614.37万元,净利润为56,163.17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67,047.32万元,净资产为593,304.08万元;2026年1一3月营业收入为132,383.17万元,净利润为18,027.90万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永和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81MA773K3E0N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洪涛

5、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2日

7、住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机氟材料(含氟新材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聚偏氟乙烯(PVDF)生产、销售;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财务情况:2025年度,宁夏天霖实现营业收入5,029.62万元,净利润-2,528.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7,365.07万元,净资产为32,202.40万元。(单体数据,已经审计)

2026年1-3月,宁夏天霖实现营业收入1,917.39万元,净利润-393.26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807.49万元,净资产为31,808.89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11、宁夏天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非失信被执行人。

12、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为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16,800万元,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8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宁夏天霖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不存在与宁夏天霖非经营性往来资金情况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13、本次交易前宁夏天霖与交易对手不涉及经营性往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价格以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6)第108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宁夏天霖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7,365.07万元,评估价值为59,167.69万元,增值率3.13%;总负债账面价值25,162.67万元,评估价值25,162.67万元;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2,202.40万元,评估值为34,005.01万元,增值率5.60%。

2、受限于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拟向受让方出让其所持公司7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200万元),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22,960万元的对价收购转让方所持标的该部分股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述

交易双方:转让方为多氟多,受让方为永和股份。

目标公司:宁夏天霖。

交易标的:目标公司7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200万元)。

交易总价:人民币22,960万元。

(二)交易流程与安排

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交易总价的40%,即9,184万元)于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交易总价的50%,即11,480万元)在满足管理权移交、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无重大不利影响等先决条件后支付,最晚不迟于2026年7月10日;第三期(交易总价的10%,即2,296万元)在股权交割日起12个月届满或202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孰早)支付。

管理权交割:受让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转让方需在10日内完成公司印章、证照、财务资料、经营文档等管理权的移交。

股权交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受让方付清第二笔款项之日。

(三)核心权利义务

交割后的公司治理: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转让方提名1名,受让方提名2名,董事长由受让方委派。

(四)过渡期安排

各方确认,除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或有债务外,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收益及亏损,均归目标公司所有,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东按照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无需因前述过渡期损益、净资产的任何增减变化,而调整本次交易总价,或向其他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权利。

(五)违约责任

1、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或不能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及/或承担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实际损失。

2、转让方同意,转让方未披露的或有债务导致集团公司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的超过50万元以上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承担罚款等)或被追缴、追索或被要求退还政府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向受让方进行赔偿和补偿,以使受让方免于遭受损失。受让方亦有权从应付未付的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六)协议的生效、争议解决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障宁夏天霖平稳运营,公司拟与永和股份按照持股比例变更公司对宁夏天霖既有的财务资助和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为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16,800万元。永和股份同意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最晚不晚于2026年7月20日,向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款本金16,800万元的70%。宁夏天霖在收到永和股份提供的财务资助款后3个工作日内归还给公司财务资助借款本金16,800万元的70%及利息。

截至2026年5月15日,宁夏天霖向银行借款合计2,282万元,均由公司担保。公司及永和股份同意在各自决策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拟批准按持股比例为宁夏天霖提供担保事宜并及时向银行提出变更担保申请。

3、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4、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夏天霖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同比例财务资助和担保。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八、其他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对方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但仍存在不能按照协议约定足额、及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情况

(一)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情况

宁夏天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宁夏天霖进行财务资助。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为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16,8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永和股份同意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最晚不晚于2026年7月20日,向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款本金16,800万元的70%。宁夏天霖在收到永和股份提供的财务资助款后3个工作日内归还给公司财务资助借款本金16,800万元的70%及利息。

在正式协议签订前,公司将办理宁夏天霖执行董事变更事宜,新任执行董事非公司董事、高管担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不超过人民币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0%,不构成对关联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二)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宁夏天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宁夏天霖提供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6年5月15日,宁夏天霖向银行借款合计2,282万元,均由公司担保。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及永和股份同意在各自决策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拟批准按持股比例为宁夏天霖提供担保事宜并及时向银行提出变更担保申请。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3%;公司实际履行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22,39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48%。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8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8%。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