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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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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064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

● 涉案的金额:70,242,725.87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司等相关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被告一: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被告四:王海荣、王丽霞、雷立猛

被告五: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六: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

被告七: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9,500,000元、利息742,725.87元,合计70,242,725.87元(利息暂算至2026年3月31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20,000元;

3、判令被告王海荣、王丽霞、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对本诉讼请求第1项、第2项确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4.9%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价款,在本诉讼请求第1项、第2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

5、判令被告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雷立猛在借款本金14,000,000元、利息137,642.53元(利息暂算至2026年3月31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律师费3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判令全部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5年8月22日及2025年12月5日原告与被告一分别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两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均明确约定: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12月5日依约额放款,被告获得贷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2026年2月,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向被告一发送《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两笔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解除双方签订的案涉两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该通知书已依法送达被告一,案涉借款合同已于送达之日解除。被告应当按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9,500,000元,利息742,725.87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065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前次披露至今累计新增涉案金额共10,343,532.33元。

● 对公司影响:已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其余尚未判决生效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以下简称“前次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梳理了自前次披露以来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自前次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0,343,532.33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自前次披露至今累计诉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前次披露至今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一)主动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被动诉讼及仲裁事项

注:前次披露登记至2026年6月1日。本次新增登记自2026年6月2日开始至目前。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相关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被动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以上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已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其余尚未判决生效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相关诉讼及仲裁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06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诉讼所处阶段:2026年2月已二审判决,本次为再审

●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炼工程当事人地位:原诉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

● 对公司影响: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炼工程”)于前期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恒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运城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10月收到运城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2024] 晋08民初56号);于2026年2月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2025]晋民终28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080、2025-080、2026-01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案二审判决后,由于山西恒晖对判决存在异议,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武炼工程与山西恒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再审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收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组织法务人员及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做好应诉准备,维护公司权益。

三、本次再审申请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一)诉讼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晋民终280号民事判决及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08民初56号民事判决;

2、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在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1)驳回被申请人关于支付工程款68,825,564.24元,及其利息的诉讼请求,对案涉已完工程价款,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关于合同无效后折价补偿的规定,以实际投入的合理成本为基础据实裁判;

(2)驳回被申请人关于支付1,922,414.25元技术服务费的诉讼请求;

(3)驳回被申请人关于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4)依法核定设计费的合理补偿金额而非按无效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

(5)判令本案一、二审及再审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再审申请人认为:原二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对关键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法,存在遗漏上诉请求等情况,故提出再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067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29,469,15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1%。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新海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8,557,20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原控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持有的公司29,469,150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于2026年6月13日10时至2026年6月16日10时被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淘宝网于2026年6月16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上海织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113,515,165.80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新海新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新海新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新海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8,557,20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2%,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与新海新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068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 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第一大股东核实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的事项,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85,558.8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663,432.14元。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52,923.2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919,577.85元。

● 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天职国际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6-042)等相关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短期波动较大的情况,经公司自查,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已向第一大股东核实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的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表示高度重视公司庭外重组事项,已关注到上市公司收到市政府相关回复,市政府认为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第26条等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基本原则,先行实施以衔接庭内重整为目的的庭外重组,成立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化解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并同意由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公司将在辅助机构监督指导下,自行开展清产核资、招募重整投资人、与相关方协商谈判、维持日常经营、自主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制定庭外重组方案等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为依法有序加快推进公司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辅助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庭外重组工作安排,辅助机构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目前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85,558.8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663,432.14元。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52,923.2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919,577.85元。

(三)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由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的“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6-042)等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