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4年11月6日至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6)。
(五)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六)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因此,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266.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归属、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方案,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3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日
至2026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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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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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6年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1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tsm.com
联系人:鄢志成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3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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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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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开展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暂缓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重新论证及暂缓实施的具体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换电赛道受整车厂商投资策略调整、各地配套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运营商资本开支收缩影响,终端换电站新建投放规模较原有预期水平大幅下滑,下游客户设备采购订单落地节奏显著放缓;汽车电动化装备领域受车企产能规划收缩、新项目投产延期影响,行业资本开支下行,下游市场需求无法达到原有预期水平。上述情况导致项目立项阶段预判的批量定点订单、框架合作协议落地进度不及预期。此外,需求下滑导致行业内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和盈利空间亦有所下滑。
综上,公司认为,目前受下游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按原定方案实施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统筹规划公司产业发展,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避免盲目扩产造成募集资金损失,经审慎论证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大额资金拨付。
四、暂缓实施后募集资金管理与后续项目安排
(一)闲置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本次暂缓实施后,两个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制度,不得擅自转出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将以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合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提升闲置资金理财收益,理财收益全部归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项目后续推进规划
后续,公司会充分关注考虑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以及市场发展等因素,持续关注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对换电、汽车自动化装备行业政策、下游客户需求、行业景气度等信息进行常态化跟踪,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已投入资金处置
上述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可用于临时库存仓储等,并将加强管理,防范损毁,尽力避免损失。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系基于客观市场变化的审慎经营决策,有利于规避行业下行带来的投资亏损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性与使用效率,贴合公司现阶段稳健经营战略,维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生产、日常经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如果存在上述变化,公司将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经核查出具意见:瀚川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项目暂缓原因客观真实,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做好相关募投项目的后续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