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3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6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4.38%股份的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2026年6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为《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2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34)和《重庆建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6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4月24日召开的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6月17日召开的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27日、4月28日、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一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应回避的股东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议案8应回避的股东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议案10应回避的股东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 报备文件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案的函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9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立东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重庆智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扩大重庆市黔江区等渝东南片区装配式建筑产业份额,深化区域市场协同,拓展工程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重庆智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建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1681万元,增资后将持有智创建材公司49%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3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弥补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粤公司”)运营资金缺口,公司拟按43%持股比例向通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665.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通粤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拟按57%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借款。
● 通粤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665.00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5%。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43%的持股比例,向通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665.00万元。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弥补参股公司通粤公司运营资金缺口,公司拟按43%持股比例向通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665.00万元,重庆高速集团亦按57%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偿付存量贷款及部分建设工程结算尾款等。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四)其他说明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665.00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经查证,通粤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1.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1558M
(3)法定代表人:周业军
(4)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股、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
(8)成立日期:1998年5月8日
(9)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11)本次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重庆高速集团拟按对通粤公司的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835.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66,650,000.00元
(三)借款期限:3年
(四)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五)借款利率: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六)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七)乙方义务:乙方负责协调双方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同步向乙方提供借款。在借款期间乙方如发生影响借款偿还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主体在上述提供财务资助限额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通粤公司所运营的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自通车运营以来,受疫情期间免收通行费、新建的渝筑高速及武道高速分流影响,以及周边区域经济复苏发展态势不及预期等因素,存在经营亏损。对此,通粤公司通过强化通行费征收管理、拓展服务区多元收入、开展“引车上路”专项营销、压降运营成本和存量贷款利率等措施降本增效。随着项目车流量逐步培育成熟、区域经济持续回暖,叠加上述增收降本措施落地见效,项目运营状况有望不断改善,可为通粤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支撑,有效保障债务履约能力。
同时,公司已向通粤公司委派1名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和1名董事,参与通粤公司重大决策,及时知悉通粤公司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通粤公司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公司对外资助情况已建立台账管理,加强对通粤公司的风险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对其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持续风险评估,并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向参股公司通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加强通粤公司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通粤公司正常发展需要,而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按LPR执行,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公司弥补运营资金缺口,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营规划等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财务资助经通粤公司双方股东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且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协议,通粤公司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向公司支付利息,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同时密切关注通粤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全力保障资金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之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作为国有独资企业,预计2026年度将为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不超过55.00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接受重庆建工控股提供的全额融资担保,将向控股股东对公司超出持股比例担保部分按照不高于1.50%年费率支付担保费,预计公司将支付的年度担保费金额不超过4,588.65万元。
●重庆建工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38%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13.53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鉴于本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本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建工控股作为国有独资企业,预计2026年度将为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不超过55.00亿元。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2〕90号)的相关规定,重庆建工控股为公司提供的全额融资担保,将按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对重庆建工超出持股比例担保的部分按照不高于1.50%年费率收取2026年度担保费,预计公司将支付的年度担保费金额不超过4,588.65万元。具体担保费用按重庆建工控股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和期限计算为准,按季度支付。
因重庆建工控股持有公司44.38%股份,重庆建工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年度接受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因重庆建工控股在持股比例范围内为无偿向公司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不收取担保费用的担保事项已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13.53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鉴于本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本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重庆建工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38%的股权,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36,799,539.21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
法定代表人:孙立东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经查询,重庆建工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重庆建工控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2.69亿元,负债总额为826.17亿元,净资产为76.52亿元,净利润为-16.90亿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重庆建工控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59.91亿元,负债总额为784.02亿元,净资产为75.89亿元,净利润为-0.78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事项:公司2026年度预计接受重庆建工控股提供的融资担保不超过55.00亿元,向其支付担保费。
(二)担保责任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被担保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费:重庆建工控股为公司提供的全额融资担保,将按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对重庆建工超出持股比例担保的部分按照不高于1.50%年费率收取担保费,预计公司将支付的年度担保费金额不超过4,588.65万元。具体担保费用按重庆建工控股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和期限计算为准,按季度支付。
四、接受担保及支付担保费适用期限
本年度接受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的事项的适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前一日止。
五、接受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重庆建工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重庆建工生产经营,在持股比例范围内无偿对公司提供担保。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2〕90号)有关要求,对于超出持股比例担保的部分,重庆建工控股将按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对重庆建工收取一定担保费,其费率参考市场取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本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独立董事全票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融资安排和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费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立东、曾志凯、鲁学佳、黄子俊回避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鉴于本次公司接受重庆建工控股担保应支付的担保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65%,故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