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3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材”)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工业”)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1)。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6),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及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九鼎磨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的债务均已结清,相应的担保责任均已结束。
近日,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及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九鼎磨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九鼎工业与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九鼎材料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6)(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材料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止,并依主合同1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4),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6日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6保),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材料签订的主合同1(含依主合同1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材料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对九鼎建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7)(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止,并依主合同2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5),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6日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7保),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建材签订的主合同2(含依主合同2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建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对九鼎磨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8)(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磨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止,并依主合同3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8),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6日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8保),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磨材签订的主合同3(含依主合同3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磨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3号)(以下简称“主合同4”),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5月26日。
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4号),约定公司为如皋农商行与九鼎磨材签订的主合同4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磨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九鼎工业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1号)(以下简称“主合同5”),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5月26日。
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2号),约定公司为如皋农商行与九鼎工业签订的主合同5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工业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90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8%,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31,90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8%,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6);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4);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6保);
4、《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7);
5、《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5);
6、《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7保);
7、《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8);
8、《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8);
9、《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8保);
10、《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1号);
1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2号);
12、《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3号);
1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4号)。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