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荣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许荣煌、卢北京、赵晓波、赖瀚琪等4名董事以电子通信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于2017年12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5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000,000.00元。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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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34,234.2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87.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75.98万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7.7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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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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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及内部装修已全部完工,目前正进行满足住宿条件的电器、家具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工作。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目标与工程质量,同时保障职工居住环境的品质,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对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为了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