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2026-01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综合楼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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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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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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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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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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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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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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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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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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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平、许畅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