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叶剑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叶剑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叶剑锋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董事职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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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董事职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叶剑锋先生辞去董事及董事会相应职务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剑锋先生离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离任董事职务后,叶剑锋先生仍将履行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 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沈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决定于2026年7月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第十一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经审核:沈旗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沈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增补沈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沈旗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沈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增补沈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增补董事简历
沈旗,中国籍,男,1982年生,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庆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小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浙江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战略与产业投资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科创中心)副总经理、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核查,沈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日
至2026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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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补沈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参见2026年6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五)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
2、联系人:朱丹凤、王洁
3、电话:0571一87774828,87774827
4、邮箱:zhudf1@conbapharm.com、wangjie@conbapharm.com
5、邮政编码:310052
(六)登记时间:2026年6月29日一7月2日9:30至11:30;13:00至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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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恩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康恩贝“十五五”战略规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康恩贝“十五五”战略规划的愿景蓝图和总体思路如下:
愿景蓝图:传承创新兼备,成为受人信任尊敬的医药健康领先型企业一一领行业、领价值、领成长。
总体思路: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基本遵循,坚守“为人类健康献至诚至爱”的使命,坚持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双轮驱动, 坚持创新引领锻造新质生产力,坚持院内院外业务双向赋能协同发展。通过实施“八大专项”战略举措,实现“四个核心能力”打造,驱动康恩贝效益与价值双提升,成为受人信任尊敬的医药健康领先型企业。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6一039号《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同意公司在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后,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48元/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2元/股调整为4.77元/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董事吴律文、王桃芳属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6一040号《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鉴于叶剑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应职务,同意增补沈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沈旗先生简历如下:
沈旗,中国籍,男,1982年生,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庆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小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浙江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战略与产业投资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科创中心)副总经理、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第十一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经审核:沈旗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沈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6一041号《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决定于2026年7月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为: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其他有关事项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6-03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48元/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2元/股调整为4.77元/股。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同意公司在实施完毕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后,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48元/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2元/股调整为4.77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9月15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统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46、临2022-047、临2022-048)
(二)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59)
(三)2022年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并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临2022-064)
(四)2022年11月1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68、临2022-069)
(五)2022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元/股。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76)
(六)2023年6月21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41)
(七)2023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0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75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64)
(八)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71)
(九)2024年7月2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07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49)
(十)2024年11月6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对应可行权2,233.1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75、临2024-07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临2024-077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又于2024年11月25日披露临2024-079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33.16万份,行权期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十一)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后,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78元/股调整为3.63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07元/股调整为4.92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5-033)
(十二)2025年11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02.92万份,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460名激励对象对应可行权1,590.1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对应可行权的291.4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5-059、临2025-060、临2025-061)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临2025-067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又于2025年11月25日分别披露临2025-068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临2025-069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0.18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1.4万份,行权期间均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时间安排,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24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及根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之“4、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A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6月24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完成日)以后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3.63-0.15=3.48(元),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48元/股。
2、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4.92-0.15=4.77(元),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2元/股调整为4.77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