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陆顺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陆顺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陆顺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顺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陆顺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陆顺刚先生任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来伊份”)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郁瑞芬女士、施辉先生与苏州东合恒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合恒一”)于2026年4月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东合恒一转让其所持有来伊份无限售流通股33,442,400股股份,占来伊份总股本的10.00%,转让价格为11.4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383,918,752元人民币。其中,爱屋企管向受让方转让26,67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郁瑞芬女士向受让方转让2,69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施辉先生向受让方转让4,0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之后,东合恒一将持有公司股份33,4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过户数量为33,4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东合恒一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东合恒一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置换、现金购买资产等方式将东合恒一控制的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若东合恒一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将因违反承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屋企管、郁瑞芬女士、施辉先生与东合恒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向东合恒一转让其所持有来伊份无限售流通股33,442,400股股份,占来伊份总股本的10.00%,转让价格为11.4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383,918,752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过户数量为33,4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各方的持股变化如下: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一)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东合恒一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二)东合恒一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置换、现金购买资产等方式将东合恒一控制的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若东合恒一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将因违反承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