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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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3.80元/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75,5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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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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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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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