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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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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合同签订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3亿元。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固安云谷与工商银行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0.72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4.75亿元(其中占用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53.86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2026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63.14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5.65%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9.38%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1.1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6月2日至2030年6月2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03,000,000元整(大写:壹亿零叁佰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1.2 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担保范围

根据第1.1条、第1.2条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第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9.38%的股份。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稳定,虽然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40,414.3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1.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1,466,014.31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2026年6月17日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中航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固安云谷1.4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0.72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84.75亿元(其中占用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53.86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2026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63.14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5.65%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9.38%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租赁物为固安云谷持有的账面净值约为313,090,190.48元的机器设备。

2、租赁物转让价款:人民币三亿元整。

3、租赁期间: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租金: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租赁物租赁服务的融资额为转让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

5、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6、担保:(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保证合同》;(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7、本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债权人同意为债务人购买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且债权人(出租人)接受保证人的保证。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对债权人(出租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特殊租金(如有);

(2)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

(3)逾期利息;

(4)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

(5)债权人(出租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税费等;

(6)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出租人)

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的,保证期间相应提前或延后。

4、保证性质

保证人保证债务人(承租人)将全面履行其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出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向债务人(承租人)进行任何形式之追索,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承租人)发出通知、上门催讨、提起或进入任何法律程序。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为确保债务人履行其与质权人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出质人愿意以自己持有的股权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

1、出质标的

1.1出质标的为出质人持有的固安云谷301,791,000.00元出资的股权或301,791,000股的股权(占注册资本20,530,000,000元的1.47%)(与下述1.2条中的出质标的统称“质押股权”)。

1.2质押期间的如下孳息及新增股权也属于出质标的:

(1)前述质押股权的全部孳息(包括股息、红利、送股、配股等);

(2)出质人因标的公司增资而新增的股权;

(3)出质人因标的公司与其它公司合并、分立而获得的股权。

2、担保范围

质押的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其中租赁本金为3亿元),其包括但不限于:

(1)全部租金(包括因租赁年利率变动而调整的部分)、特殊租金(如有);

(2)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

(3)逾期利息;

(4)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

(5)质权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6)在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债务人需向债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3、质押期限

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的,质押期间相应提前或延后。

4、生效与变更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采取书面形式,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9.38%的股份。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稳定,虽然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40,414.3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1.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1,466,014.31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九、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股权质押合同》;

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