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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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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6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减持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控股”)、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互联”)合计持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213,687,130股,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股东方正信息产业、新方正控股、方正互联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方正信息产业

2、新方正控股

3、方正互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7,029,34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00%。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170,293,287股增至4,273,742,88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

新方正控股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911,08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340,118,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7.96%。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方正信息产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2,572,230股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3,858,900股公司股份,合计减持126,431,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13,687,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4,170,293,28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当前公司总股本4,273,742,887股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减持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正科技

股票代码:6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23楼B区2309-9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23楼B区23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6层601B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6层601B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和被动稀释,使得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方正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正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信息产业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控股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互联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信息产业、新方正控股、方正互联为一致行动人,方正信息产业、新方正控股、方正互联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特别说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方正互联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已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方正互联管理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信息产业除持有方正科技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控股除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科技股份、方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互联除持有方正科技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控股、方正信息产业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方正科技股份及方正科技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已披露的方正信息产业减持计划和方正互联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处置股票财产可能发生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方正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方正科技股份417,029,345股,占当时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0.00%。

方正科技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方正科技总股本由 4,170,293,287股增至 4,273,742,88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

根据新方正控股减持计划,新方正控股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方正科技股份76,911,08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方正科技股份减少至340,118,260股,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7.96%。

根据方正信息产业减持计划,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方正信息产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2,572,230股方正科技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3,858,900股方正科技股份,合计减持126,431,130股,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2.9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方正科技股份减少至213,687,130股,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方正科技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当时方正科技总股本4,170,293,28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当前方正科技总股本4,273,742,887股计算。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信息产业和新方正控股持有的方正科技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正互联持有的方正科技全部股份已被质押且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涉及股份数量46,183,986 股,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0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方正信息产业执行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方正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拓

2026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巍

2026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彦阳

2026年6月17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拓

2026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巍

2026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彦阳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