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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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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7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近日获悉,全资孙公司江西捷锐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赣01破申3号)。债权人上海朗力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 江西捷锐系本公司光伏业务重要板块,本次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对公司影响较大。若江西捷锐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效化解其债务风险,助力其恢复正常经营;若重整失败,江西捷锐将面临破产清算风险,进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捷锐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本次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江西捷锐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后续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全资孙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捷锐”)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赣01破申3号)。债权人上海朗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力”)以江西捷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江西捷锐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一、江西捷锐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情况概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朗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D0HU3P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会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申请人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9BYCP43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仁杰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半导体、光伏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单晶硅棒、单晶硅头尾料、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路灯及相关材料、光伏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服务;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信息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非居住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光伏玻璃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申请人对江西捷锐的债权情况

连云港保康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保康”)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对江西捷锐享有到期债权173,615元。后续上海朗力自连云港保康处受让该笔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上海朗力发函催收,江西捷锐尚未清偿上述债务。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捷锐系本公司光伏业务重要板块,本次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对公司影响较大。若江西捷锐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效化解其债务风险,助力其恢复正常经营;若重整失败,江西捷锐将面临破产清算风险,进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出重整申请。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江西捷锐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江西捷锐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督促江西捷锐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公司将统筹兼顾各方合法权益,积极研讨债务解决方案,并争取各方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捷锐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本次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江西捷锐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后续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