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银河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6年6月18日起新增委托银河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银河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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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邮编: 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
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18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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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相互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基金份额相互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数额限制,基金相互转换转出后,原持有期限将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2、投资者提交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申请时,本公司将自动识别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时间,按每笔交易的具体时间来计算持有期限,本公司会采取先进先出法,即先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会先转换,按不同的持有期限分别计算并收取赎回费。
3、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相互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份额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处于可申购状态。
4、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相互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5、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其他业务规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各销售机构的适用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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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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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渤海银行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6年6月18日起新增委托渤海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渤海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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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4846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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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收益评价日符合合同约定基金分红条件的基金超额收益的10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收益分配具体要求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3)本基金场内简称:国新红利;扩位证券简称:港股央企红利ETF景顺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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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6年6月26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