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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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请公司结合近两年内部采销定价依据及采销规模变动情况,量化分析2024年及2025年合并范围内开立应付票据金额与业务往来的匹配性,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商业背景票据的情形、是否涉及贸易业务,若是,进一步说明开具票据的原因、金额、对手方名称、交易的商业实质,最终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关联方、客户或其他利益相关主体。
1、2025年末短期借款中票据贴现余额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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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中票据贴现余额为241,398.61万元,同比增长167.54%。增长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本期公司期末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向银行贴现或者保理,因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确认为短期借款117,890.69万元;二是向合并范围内主体开具的未到期应付票据贴现余额增长33,277.57万元,该项增长系公司铜箔产销规模扩大,内部采销业务需求提升,子公司间采购结算所用票据规模随之增加所致。
2、内部采销定价依据
近两年公司内部采销定价依据未发生变动,公司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的采购和销售平台,同时为资源整合进行配置,承担了总部管理职能及承担了相应管理成本;诺德股份、青海电子、青海诺德、惠州电子等公司因业务需求内部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采购和销售。公司内部原材料采购定价依据主要是“上游实际采购成本+集采费用”模式确定;公司内部产品销售定价依据主要是“公开市场销售价格-集销费用”。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定价流程规范,比价、核算、审批手续完整,交易对价与实际履约情况匹配,定价客观公允。
3、2024年及2025年合并范围内开立应付票据金额与业务往来匹配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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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2025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开立应付票据总额较2024年度有所增长,增加比例为39.29%,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开具票据的总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13.93%、11.55%。合并范围内公司开立应付票据金额增加,主要系内部采购规模增加,同时内部采购使用票据结算的比例略有增长导致。伴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部分下属子公司更多采用票据替代转账进行内部结算,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营效率 。综合来看,合并范围内公司开立应付票据金额与业务往来具有匹配性。
4、2024年及2025年合并范围内开立应付票据金额是否存在开具无商业背景票据的情形、是否涉及贸易业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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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列示了2024年度、2025年度向合并范围内主体开具的全部票据金额。上述内部交易均围绕铜箔业务开展,交易标的为生产所需原材料(铜杆、电解铜),相关原材料经加工后形成铜箔产品对外销售,该类交易属于铜箔产销业务范畴,未涉及贸易类业务。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本期合并范围内开立应付票据金额与业务往来相匹配,未发现公司开具无商业背景票据的情形;上述合并范围内开立票据的事项,未发现涉及贸易业务。
问题4、关于应收款项。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票据0.13亿元、应收账款24.87亿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3.38亿元,合计38.38亿元,同比增加84.43%,同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86%。其中,截至报告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余额合计12.60亿元,占比48.87%;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同比增长1237%。此外,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前三季度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贴现或保理的款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并据此将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现金流量从经营活动调整至筹资活动。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的名称、类型、信用政策等变动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增幅远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是否新增、销售内容和金额、信用政策、账龄、坏账准备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等,并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的票据对应的开票人、承兑人、开票日期及兑付时间、交易背景(包括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历史结算方式等)、是否附可追索权,并结合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追索权条款、主要交易对手基本情况、交易目的等,说明年审会计师认为相关款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原因及判断依据,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有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结合主要客户的名称、类型、信用政策等变动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增幅远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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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二)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明细所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皆为票到月结90天的信用政策。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同比增幅80.34%。
其中,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末下降72.81%,主要是因为本期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减少3,388.90万元所致。
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余额增加26.79%,主要是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略低于与营收收入的增长比率,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锂电池制造商,账期稳定,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上期末增加比例1,237.84%,主要是因为应收电子债权凭证向银行附追索权的贴现及保理业务规模增加导致,2025年期末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电子债权凭证保理金额117,890.69万元,将其还原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同时确认为短期借款(原因及合理性详见本问题回复(三)2)。剔除该部分未终止确认的电子债权凭证的影响后,应收款项余额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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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期末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主要是受已保理但未终止确认的电子债权凭证增加所致,并非调整了客户信用政策,剔除该影响后,企业的本期经营性应收款项增长比例26.16%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比例38.86%,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与收入变动比例相匹配,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是否新增、销售内容和金额、信用政策、账龄、坏账准备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等,并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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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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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下游客户行业集中度提高,市场份额大多被前十大企业占据,公司不断争取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前十大客户更多的订单,根据客户的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一定额度的赊销金额,总体账期不超过90天。公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行业内的优质知名企业,且账期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
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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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可见,2024年和2025年末,公司账龄组合中6个月内的应收账款均占比95%以上,且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公司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极低。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对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为0。
同时,公司与同行业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结构相近,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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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未有明显的异常。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三)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的票据对应的开票人、承兑人、开票日期及兑付时间、交易背景(包括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历史结算方式等)、是否附可追索权,并结合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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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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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兑人”为“/”即没有承兑人;“是否附追索权”为“/”即不适用。
2、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上文描述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是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电子债权凭证向银行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具体原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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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司铜箔业务的主要客户如比亚迪、中创新航、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公司,其销售货款会使用供应链数字化债权凭证(如迪链、中创e链、融单等)(以下简称“电子债权凭证”)进行结算,该类电子债权凭证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随着2025年度业务规模的增加,随之期末获取的电子债权凭证余额增加,从而导致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加。
二是,公司为了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营运资金占用,对于获取的电子债权凭证主要通过背书转让支付货款,或者办理银行保理的方式获取现金。2025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明确要求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融资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资金清算须通过具备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不得作为资金结算账户、不得占用挪用相关资金。叠加本年度银行保理因业务监管及协议条款整体收紧,公司与银行签署的保理合同以有追索权保理及附回购条款的无追索权保理为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类业务未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不满足应收账款终止确认条件,相关电子债权凭证在应收款项融资和短期借款同时列报,进而导致本期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和短期借款大幅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是合理的。
(四)结合追索权条款、主要交易对手基本情况、交易目的等,说明年审会计师认为相关款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原因及判断依据,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有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应收款项融资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原因及判断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程度,如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根据银行保理协议中附带追索权条款判断,对于公司向银行办理的有追索权的电子债权凭证的保理,或者虽然协议约定无追索权,但是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电子债权凭证的签发企业处收回时,要求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回购等条款。公司的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不予以终止确认。
2、应收款项融资的回收风险及有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因为应收电子债权凭证的签发主体均为国内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领域头部上市企业,信用评级较高,主业营收规模庞大,盈利稳定性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签发主体无重大债务逾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经营亏损及流动性危机等负面舆情;历史按期付款履约记录优良,无恶意拖欠款项行为。
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经由核心债务人正式确权开立,属于企业对外认可的到期无条件应付债务,债权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冻结、权属纠纷等权利瑕疵。不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债权凭证均用于无追索权转让、银行贴现、保理及到期兑付,未发生逾期无法兑付或无法转让的情形;公司未出现电子债权凭证到期无法兑付或因电子债权凭证违约而遭受坏账损失的情形。
综上所述,由于电子债权凭证的签发人信用等级较高风险较低,且根据往年情况,应收电子债权凭证未出现过违约情况,该类债权预期信用损失风险极低,违约概率及损失率接近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建立常态化客户信用监控机制,持续评估回款风险,若出现信用恶化情形,将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整体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到位,计提金额充分审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未见异常,未发现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不充分的情况;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末不能终止确认的电子债权凭证保理金额增加导致;未发现应收款项融资存在回收风险,未发现相关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问题5、关于在建工程。公司2023年至2026年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的现金分别为11.52亿元、8.07亿元、8.14亿元及2.68亿元,长期处于较高水平,但年报显示,行业整体产能趋于稳定、公司不再快速新增产能。在建工程方面,期末余额13.53亿元,其中本期新增投入6.17亿元、转固11.67亿元。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如“年产4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湖北)”持续投入,但工程进度连续3年维持在95%;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变更,如2024年“年产量10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名称变更为2025年“年产5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此外,公司本期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52亿元。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产能、行业周期、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不再快速新增产能等情况,说明公司连续三年大额购建长期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现有固定资产及产能规模、收入产出效益与同行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2)补充披露本期新增投入但工程进度不变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规划、工程进度确认依据、预计完工时间,是否符合建设计划安排,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形;(3)补充披露本期工程项目名称发生变动的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内容较立项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最终产品应用前景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4)分别披露近2年在建工程对应的前十大支付对象名称、采购内容、支付金额、交付情况等,并结合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能力及判断依据,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5)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处置背景、交易对方基本信息及处置资产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产能情况、建设时间、使用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说明发生大额处置损失的原因、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产能、行业周期、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不再快速新增产能等情况,说明公司连续三年大额购建长期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现有固定资产及产能规模、收入产出效益与同行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1、公司连续三年大额购建长期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是高性能电解铜箔专业供应商、国内极薄锂电铜箔企业,专注于高端锂电铜箔、PCB电子电路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近三年购建长期资产资金较高,主要原因系高端极薄电解铜箔产线扩能,以及存量产线技改、自备光储项目等投入所致。
近三年公司在国内的四大铜箔基地(广东惠州、青海西宁、湖北黄石、江西贵溪)均实现稳定量产,截至报告期,公司实际产能达12.50万吨,其中3万吨产能具备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生产能力,形成覆盖华南、华中、西北的产能布局,可高效响应国内不同区域下游客户需求。当前,公司高附加值产品如超高抗超高延、高端电子标箔等的订单量稳步上升,产销量占公司铜箔总产销比重已达70%,业务覆盖动力电池、储能、消费电子、高端PCB等多元化应用领域。产能结构基本契合公司战略目标。
同时,近三年公司在深耕锂电铜箔主营业务的同时,通过技术协同与产业链延伸,积极拓展光伏储能业务。公司依托自身锂电铜箔主业优势,与中创新航、楚能新能源、蜂巢能源、江苏天合储能等多家头部储能电池企业深度合作,通过定制化产品研发及“铜箔+绿电+储能”一体化综合服务,构建了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闭环,助力公司从单一材料供应商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当前公司现有产能已匹配自身生产及对外服务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近三年持续大额投入长期资产购建,主要围绕产能结构优化升级、新兴业务落地布局及存量老旧产线技术改造实施,同步暂缓低效产能新增投入,资源集中投向高端铜箔产能建设,及光伏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所致。经过阶段性的产能布局,截至当前,公司的产品结构和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契合了公司发展战略与产品市场定位,因此,后续公司将不再实施大规模快速扩产。
2、固定资产及产能规模、收入产出效益与同行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1)2025年度同比公司固定资产、产能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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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另外,公司上述固定资产规模87.55亿元中,包含光伏及储能、电线电缆及附件等非铜箔业务固定资产规模9.74亿元,扣除非铜箔业务固定资产规模后,铜箔业务固定资产规模为77.81亿元。
注2:产出效益为每1元固定资产的投入本期产生的收入金额。
产能与固定资产规模方面:公司12.5万吨的实际产能处于行业第一梯队,与德福科技(17.5万吨)、嘉元科技(13.50万吨)等头部企业相当。公司铜箔业务固定资产规模约77.81亿元,略高于德福科技和嘉元科技,主要系公司近年来持续进行产能扩张项目建设,部分新建产线于近期集中转固所致。
本公司与可比公司相比,固定资产产出效益为0.84,低于其他公司。主要原因:一是固定资产中包括光伏储能电线电缆等其他固定资产规模9.74亿元,剔除影响后,固定资产的产出效益为0.94;二是青海电子二厂技改停产,未达到满产的状态及本期新增产能投入规模较大,湖北、江西两大生产基地陆续投产,直至第四季度才逐渐实现满负荷生产,产能尚未充分释放,拉低了整体固定资产产出效益。
(2)2025年度公司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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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25年度公司与同行业毛利率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及产能规模与行业头部企业基本相当,收入产出效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是受青海电子二厂技改停产而未达到满产状态及本期新增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影响。
(二)补充披露本期新增投入但工程进度不变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规划、工程进度确认依据、预计完工时间,是否符合建设计划安排,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1、公司本期新增投入但工程进度不变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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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上述四个项目形象工程进度不变的原因均是工程项目主体已完工,项目进度处于收尾、试生产阶段,本期增加的投入主要是项目费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试生产投入等,这些投入不影响工程进度(公司铜箔项目判断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转固的主要依据是铜箔产品的成品率一般为达到65%以上且可批量生产)。项目延期原因及投产情况具体如下:
注1、年产4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湖北)
本项目主体土建、设备基础、核心工艺及机电配套工程已于2023年基本施工到位。项目工期滞后主要系:一是2022年受特殊事项影响,导致设备运输吊装、人员进场、材料供应及交叉施工受限,关键施工工序无法正常推进,既定工期节点未能按期完成;二是2023年二厂突发火灾事故,造成相关设备、管线及配套设施受损,后续全域安全排查、设备检修更换、管线重装及系统复检调试等整改工作,大幅增加施工调试周期,拖延了项目收尾优化及整体验收进度,最终导致项目工期滞后。此项目一厂已于2024年11月已投产转固并在本期达到满产,二厂预计于2026年三季度正式投产。
注2、年产4480万平新能源电池用复合集流体项目
本项目土建、基础、核心工艺设备及主体机电安装工程已于2023年基本完工。项目未能按期竣工,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匹配整体生产规划升级、产品工艺优化及生产运营标准提升,多次调整生产工艺方案、优化核心设备型号、升级配套辅助设备,产生大量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调整,造成项目整体进度持续滞后。此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
注3、年产1.5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本项目主体土建、设备基础、工艺设备及机电安装工程于2023年全部施工完成,2024年完成设备单机及机电系统联动调试,项目已实现试运行并投产。项目工期延误系:2022年受特殊事项影响,造成设备运输安装、人员进场、第三方检测验收等关键环节受阻,核心施工节点滞后;2024年上述第1项中火灾引发园区全域安全停工整改,项目设备及机电系统需全面开展安全复检、隐患排查与整改调试,导致项目收尾、调试及验收工作整体延后,最终造成工期延误。此项目已于2024年11月投产转固,并在本期达到满产。
注4、年产10万吨铜基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建设完工,项目工期顺延主要为:一是2022年受特殊事项影响,导致项目设备运输、人员进场、设备安装及机电调试工作受阻,无法按期完成既定工期目标;二是受上述第1项中火灾事故引发园区全域安全排查整改,项目已完工设备、机电管线、电控系统需全面核验排查、整改复检,新增大量复核及整改工序,对项目收尾施工、系统优化及验收工作造成连锁延误,最终导致项目整体工期滞后。此项目已于2024年11月投产转固。
(三)补充披露本期工程项目名称发生变动的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内容较立项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最终产品应用前景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本期工程项目名称发生变动的项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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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已建成并投产1.25万吨(实际产能1.5万吨,已累计投入8.47亿元)。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剩余的部分产能。江西诺德二期后续视市场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建设。
(四)分别披露近2年在建工程对应的前十大支付对象名称、采购内容、支付金额、交付情况等,并结合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能力及判断依据,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在建工程对应前十大支付对象情况(下转115版)

